上海市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规定解读 司机必备

导语 经2011年8月25日市局党委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市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规定》,为广大司机朋友出行提供便利。避免违章罚款

  六、黄浦江隧道、大桥禁止、限制通行规定

  (一)黄浦江各隧道禁止非机动车(含残疾人专用车)、行人以及下列机动车通行:

  教练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全挂牵引车、拖带挂车的汽车、电瓶车、悬挂试车号牌的车辆、后三轮机动车、农用运输车、两轮摩托车(复兴东路隧道下层除外)、轻便摩托车,运载危险品的车辆,以及超过限定高度的其他机动车。

  此外,打浦路隧道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5吨(含)以下厢式货运车除外),延安东路隧道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二)黄浦江各大桥(松浦大桥除外)禁止非机动车(含残疾人专用车)、行人通行。

  黄浦江各大桥禁止下列机动车通行:

  铰接式客车(大桥专用的铰接式公共汽车除外)、拖拉机、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电瓶车、农用车、悬挂试车号牌的车辆。

  1、杨浦大桥禁止、限制通行特别规定:

  (1)每日7时至19时,载质量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周六、周日和国定假日除外);

  (2)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载质量8吨以下(不含)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周六、周日和国定假日以及小型货运机动车除外);

  (3)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19时,集装箱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周六、周日和国定假日除外);

  (4)每日6时至10时、16时至20时,载运危险品的车辆禁止通行;

  (5)每日10时至16时,载质量8吨以上(含)载运危险品的车辆禁止通行(装载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车辆和装载液化石油气的槽车除外);

  (6)载质量超过55吨的车辆禁止通行;

  (7)高度超过5米的车辆禁止通行。

  2、南浦大桥禁止、限制通行特别规定:

  (1)每日7时至20时,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周六、周日和国定假日除外);

  (2)每日6时至20时,载运危险品的车辆禁止通行(装载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车辆除外);

  (3)载质量超过55吨的车辆禁止通行;

  (4)高度超过5米的车辆禁止通行(限制高度交通标志所示

  低于5米的,按标志所示执行)。

  3、卢浦大桥禁止、限制通行特别规定:

  (1)货运机动车、两轮摩托车、载运危险品的车辆禁止通行;

  (2)每日7时30分至9时30分、16时30分至18时30分,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机动车禁止通行(周六、周日和国定假日除外);

  (3)高度超过5米的车辆禁止通行。

  七、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禁止、限制通行规定

  (一)以下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对货运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其他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1、内环高架路(内圈中山北二路上匝道至杨浦大桥段及杨高中路至锦锈路下匝道段):

  (1)每日7时至19时,载质量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周六、周日和国定假日除外);

  (2)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载质量8吨以下(不含)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周六、周日和国定假日以及小型货运机动车除外);

  (3)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19时,集装箱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周六、周日和国定假日除外);

  (4)每日6时至10时、16时至20时,载运危险品的车辆禁止通行;

  (5)每日10时至16时,载质量8吨以上(含)载运危险品

  的车辆禁止通行(装载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车辆和装载液化石油气的槽车除外);

  (6)载质量超过55吨的车辆禁止通行;

  (7)高度超过5米的车辆禁止通行。

  2、内环高架路(外圈周家嘴路上匝道至中山北二路下匝道段),载质量5吨以上(不含)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

  3、内环高架路(外圈杨浦大桥至张江立交段):

  (1)每日7时至19时,载质量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

  (2)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载质量8吨以下(不含)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周六、周日和国定假日及小型货运机动车除外);

  (3)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19时,集装箱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

  4、南北高架路(汶水路以北段)、逸仙高架路(场中路以北段),载质量8吨以上(含)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

  (二)每日7时30分至9时30分、16时30分至18时30分,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车以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国定假日除外):

  延安高架路、南北高架路(鲁班路立交至中环路共和新立交段)、内环高架路(内圈中山北二路上匝道至锦锈路下匝道,杨高南路至董家渡路、南车站路、陆家浜路出口;外圈罗山路立交至黄兴路下匝道,董家渡路、南车站路、陆家浜路入口至杨高南路段除外)、逸仙高架路(北向南场中路下匝道至内环线高架路段)、沪闵高架路、中环路、华夏高架路。

  八、本规定所称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是指禁止、限制全部或者部分车辆、行人在区域内全部或者部分道路、规定时段内通行,以达到合理分配交通流,缓解此时段相关道路上的交通负荷的交通组织措施。

  九、本规定未尽列的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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