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提前取吗?

导语 上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可以进行提前支取,丧失中人民共国国籍的参保人、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定近延长缴费),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等可以进行一次性提取。

  不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但存在以下四种情况的,可以申请办理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一次性取出养老保险个人户储存颜。

  1.丧失中人民共国国籍的参保人,由本人书面申请止老保险关系。

  2.外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台、港、澳来沪工作人员参保后,与本市用人单位除或垡止劳动(聘用)关系并离境的,可申请办理止老保险关系。

  3.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定近延长缴费),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居民/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关系转移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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