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幼儿园入园招生政策

导语 2022年6月2日,徐汇区幼儿园公布了《关于2022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具体如下。

  徐汇区关于 2022 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及《中 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 实施意见》的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 年本市 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区域学前教育发 展现状,现就本区 2022 年学前教育阶段入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1.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 足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2.对于本区户籍地 (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 与居住地 (产 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 一致的适龄幼儿,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 口幼儿园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园;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 收学额时,按照幼儿出生日期至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园,超出 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园。

  3.本区集体户籍且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幼儿,当人户一致报名人 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收学额时,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实行区 域统筹。

  4.外省市户籍适龄幼儿,在保障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 根据父母《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上海市居住证》申 领年限、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年限、居住情况等排序,统筹安排进入 公办幼儿园就读,优先安排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购房的人员子女。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 一) 招生对象

  2018 年 9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期间出生的本区户籍适龄 幼儿。

  (二) 报名条件

  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1.本市户籍幼儿:居民身份证 (号) ;

  2.非本市户籍幼儿: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 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 台湾居民居住证;

  3.外籍幼儿:护照。

  三、小班新生报名办法

  ( 一) 信息登记

  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 (登录上海“一网通办” 网 站 首 页 “ 2022 年 适 龄 幼 儿 入 园 ” 特 色 专 栏 , 网 址 : 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 年 适龄幼儿入园”) 进行统一的入园信息登记。

  1.登记对象的范围

  信息登记的对象为 2018 年 9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 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的监护人。

  2.登记时间

  2022 年 6 月 9 日至 6 月 16 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一网 通办”网站或“随申办”移动端登记幼儿信息,获取《上海市适龄幼 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以下简称《登记表》) 和登记编号。《登记表》 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3.信息登记确认和修改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市电子证照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 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4.注意事项

  (1) 报名幼儿园托班、 中大班插班转园的幼儿监护人不作为此 次统一信息登记的对象。

  (2) 如发现市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根据所 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已在本市有关部门登记,但未在市登记 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3) 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登记信息或网上提交后确有需要修改 信息的,监护人可在 2022 年 7 月 22 日前的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30 来电预约办理登记手续,联系电话:54361439,办 理完成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

  (4) 拟报名本区民办幼儿园小班的幼儿需参照公办招生步骤完 成信息登记与报名验证,并在报名园所时选择民办园。家长可通过幼 儿园官方网站、招生热线等方式了解招生信息。

  (二) 报名验证

  2022 年 6 月 29 日至 7 月 6 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一网 通办”网站首页“2022 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随申办”移

  动端首页“2022 年适龄幼儿入园”,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 登记系统”,进入“徐汇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报名和验证。“随 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 效力使用。

  1.信息完善

  (1) 本区户籍幼儿:选择“本区户籍幼儿报名”入 口。依次维 护幼儿信息、监护人信息等,上传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 (公有居 住房屋租赁凭证) 等与信息匹配的证照资料。

  (2) 外省市户籍幼儿:选择“外省市幼儿报名”入 口。依次维 护幼儿信息、监护人信息等,上传户口簿、出生证、有效期内的上海 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同时还需上传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 (居住证地址为本区、且至 2022 年 9 月 1 日仍在有效期内) 、积分 通知书、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房产证 (产权所 有人须为幼儿父母或本人) 或房屋租赁合同 (居住地址为本区,且与 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 等与信息匹配证照资料。

  幼儿所持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地址应与父母一方所持的居 住证地址以及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上的居住地址 一致。

  (3) 港、澳、台、外籍等幼儿:选择“其他情况幼儿报名”入 口。依次维护幼儿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并上传与信息匹配证照资料。

  2.信息验证

  幼儿园对报名资料进行验证。如遇信息有误、证照模糊等情况需 及时联系监护人重新补充相关证照资料。

  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可在 2022 年 7 月 22 日前

  的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30 来电预约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电话:54361439。

  (三) 录取工作 1.公办幼儿园录取

  2022 年 7 月 25 日至 8 月 15 日,各幼儿园分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通知书发放形式以各幼儿园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2.民办幼儿园录取

  优先录取本区户籍幼儿需求基础上,依据招生条件逐层录取,视 学额情况可扩大招生范围。

  四、其他情况幼儿报名 (登记)

  ( 一) 特殊教育需求幼儿报名

  本区户籍智力障碍、听力障碍、视力障碍、孤独症 ( 自闭症) 谱 系障碍、脑瘫等各类特殊幼儿,完成网上登记后,由区特教指导中心 备案 (联系电话:54191521) 。各类特殊幼儿经区特教指导中心组织 咨询评估后,由招办安排进入相应的幼儿园就读。

  (二) 托班幼儿报名 (登记)

  2019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身体健康,可正常 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可向招生范围内开设托班的幼儿 园、托儿所、托育园申请入托登记。具体录取条件与登记办法详见各 园所招生简章,能否录取视登记人数和园所实际托额情况而定。

  五、招生纪律

  ( 一) 各幼儿园应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家长宣传今年的入园办 法,应严格按照有关时间规定进行招生入园工作,不得擅自改变,不 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

  (二) 为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成立区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与区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以 权谋私、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正常的招生秩序和 入园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三)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幼儿园招生工作,做好有关招生政策 的宣传、解释工作,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区幼招办、 应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负责地处理好有关问题。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网址:http://zsks.xuhui.gov.cn/

  咨询电话:54361439 64226920 工作 日:8:30--11:30,13:30— 16:30 (中、高考及国定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54665780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2022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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