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浦东新区本地+来沪人员幼儿园入学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一、适龄幼儿如何进行入园信息登记?

  2019年幼儿园招生登记对象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幼儿园托班及中、大班年龄幼儿和国际幼儿园幼儿不在此次入园信息登记对象范围内。

  4月15日-4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须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上进行统一的入园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登记表及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二、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网上登记怎么办?

  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登记的适龄幼儿监护人可前往就近的东方网网点进行信息登记或在报名验证阶段在各幼儿园进行信息补登记。

  三、如已提交信息,需要修改怎么办?

  监护人登记信息成功后,原则上不再修改信息。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信息的,监护人须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到各幼儿园或区指定登记点修改信息。

  四、如何进行报名验证?

  5月11、12、18、19日,适龄幼儿家长须根据招生地段划分和入园报名条件,带好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到各幼儿园进行入园报名和现场验证。

  报名验证过程中,幼儿园须认真核验幼儿出生证、户籍证、房产证、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并由家长补充完善幼儿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完整。

  五、如何实施适龄幼儿“免试就近入园”?

  根据“十三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优质均衡的发展目标,合理确定各幼儿园对口招生地段。由于受人口出生高峰、新开办幼儿园等因素影响,部分幼儿园对口招生地段会有适当调整。具体信息4月15日由教育部门通过网站等各种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发布。

  根据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地段与招生计划,本区公办幼儿园遵循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安排地段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部分政府购买“地段生”服务的民办幼儿园,优先招收对口地段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

  六、如何实施“三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政策?

  为缓解部分区域招生入园矛盾,我区从2012年起开始实施“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政策。这一政策只针对部分矛盾突出幼儿园,具体可关注相关幼儿园的招生通告。

  这一政策不追溯以往,从幼儿园发布招生通告当年开始实行。某门牌号如2016年安排了对口入学,则2017年起连续2年内不再安排同校对口入园(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以此类推。

  七、哪些幼儿园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入园?

  2019年,本区将继续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即适龄幼儿户籍在幼儿园对口招生地段内,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19年4月30日。

  2019年,如某幼儿园对口招生区域内符合上述入园条件的“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入园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2019年,星韵幼儿园、百灵鸟幼儿园、东园幼儿园(东昌部)将启动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排队入园。具体可关注相关幼儿园的招生通告。

  八、如何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入园?

  (一)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二)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第一类执行。

  (三)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九、如何安排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一)持有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二)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十、如何安排动迁户适龄幼儿?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

  (一)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二)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十一、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区入园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19年,来沪人员适龄幼儿在本市入园就读的,适龄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十二、如何统筹安排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

  (一)持有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二)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报名。

  十三、如何统筹安排港澳台和外籍幼儿入园?

  (一)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二)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和《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十四、有特殊教育需求的适龄幼儿可前往哪些幼儿园报名?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学前特教班报名。

  十五、幼儿如因身体情况需缓学的,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浦教基〔2017〕35号),符合本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因身体情况需缓学的,须提供6个月内本市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由幼儿园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证明(加盖幼儿园公章)后报送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同意后方可缓学。缓学时间一般为一学年。

  十六、幼儿入园前是否要进行体检?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35号)第二部分第四点第一条: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

  十七、哪些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为满足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需求,按照“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2019年,本区部分新开办公办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在场所和教师资源保障的前提下试点开设托班。部分依法取得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在办学层次和规模允许的前提下开设托班。具体请关注各幼儿园的招生通告和招生简章。此外,新区18家取得托育服务告知书的托育机构和12家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早教机构招收3岁以下幼儿入园。

  十八、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咨询、监督以及信访部门的地址和电话是什么?

  1.浦东新区学前教育指导中心

  地址:莱阳路61号 邮编:200129

  咨询电话:550352026、50352010、50352005、50352011

  2.浦东新区教育局信访办

  地址:锦安东路475号 邮编:201204

  监督电话:20742720 20742727 5887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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