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办理条件(附市场化评估标准)

导语 《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5个条件: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社局提醒,满足7年和中级职称要求后,应达到一定的市场化评价标准,目前执行的标准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达到1.3倍社保基数,并依法纳税。此外,居住证满7年不需要积分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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