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派遣员工发生工伤由谁负责

导语 派遣员工在上海市用工单位发生事故伤害的,用工单位应当按国家和本市规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对用工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海劳动派遣员工发生工伤由谁负责?

  解答:派遣员工在本市用工单位发生事故伤害的,用工单位应当按国家和本市规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对用工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即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均需承担法定责任。

  相关案例

  一家公司将部分业务发包给了姜某,并没有告诉该业务对应的员工们这一情形。李某就是这些员工中的一员。后来,他发生工伤,由于公司一直没有为他办理工伤保险,他要求公司承担工伤待遇。

  公司表示业务已发包给姜某,李某是为姜某工作,应当由姜某担责。姜某则认为李某属公司派遣到自己这里的劳务派遣员工,拒绝承担责任。李某想知道,究竟应由哪一方担责?

  案例结论

  应当由公司承担工伤待遇。

  案例分析

  一方面,姜某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李某与公司、姜某之间不属于劳务派遣关系。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很明显,本案中,公司并没有经过有关登记,公司与姜某只是承包发包关系而非劳务派遣关系,双方也没有签订过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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