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结合金山区实际需要,金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制定了金山公租房申请条件,分个人申请和单位申请,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参考
(一)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2.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3.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并正常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
注:申请条件中对于《上海市居住证》的持有年限已放宽,仅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即可。
小贴士:关于申请条件如有不明之处,可咨询金山区公租房:67296611.
(二)除符合上述条件外,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及同住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未享受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廉租住房等政策。
注:信息来自金安居微信公众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金山公租房】可获金山公租房申请入口、申请流程及最新房源、价格、户型图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