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上海规定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户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金额不再限制在每月4500元以内。,保租房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条件、申请流程以及信息变更等内容详见正文。
上海保租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与变更流程
一、保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及配偶按照本市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租赁已经本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一管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并按规定办妥租赁备案;
3、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生效中的提取业务;
4、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5、无配偶关系的2名及以上的个人共同参与租赁,同一时间段内仅允许其中一个申请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当符合以上提取条件。
温馨提示:
职工为外籍及港、澳、台在沪工作人员的,目前暂时无法申请网上租赁提取;职工非外籍及港、澳、台在沪工作人员,职工配偶为外籍及港、澳、台在沪工作人员的,也不可以申请网上租赁提取。
二、保租房公积金提取办理平台与流程
1、线上办理平台
“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APP、“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
2、线上提取办理流程
①打开“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APP或支付宝小程序,首页搜索【保障性租赁住房】;
②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页面,点击【提取申请】进入办理页面;
③选择婚姻状况(以未婚为例),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校验,之后按照页面流程继续进行办理;
④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按月转入本人银行账户。
3、提取金额变更流程
①在“随申办”微信小程序等平台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页面。
②点击【业务变更】,根据提示【变更月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月租金)等信息。
③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等待审核通过即可。
小提示:
1、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的(需至少保留1分余额),扣除账户余额后,未足额提取金额在业务生效期间逐月累计,并在每月25日自动补提,业务终止后未足额提取金额清零。
2、每月15日前(含15日)提交申请的,审核通过后当月25日可收到打款;每月15日后(不含15日)提交申请的,则次月25日可收到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