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上海女职工产假社保补贴是给到用人单位的,旨在最大限度破除女性就业壁垒,助力女性高质量充分就业,补贴申请时间、方式、条件、程序如下。
上海产假社保补贴单位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25年8月8日)
一、补贴申请时间
2025年8月底起 (具体时间待定)
目前人社部门正在抓紧开发线上经办系统,方便用人单位便捷高效申领补贴,用人单位可于8月底起在线上申请补贴。
二、补贴申请方式
采取线上申领方式(具体平台待定)
三、补贴申请条件、对象
2025年1月1日起,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子女,本市用人单位为其落实本市产假及生育假政策,并在产假及生育假期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本市用人单位包括企业、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四、补贴申请程序
(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属地管理,先缴后补,一次申领”方式。用人单位应在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结束后1年内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出生医学证明(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等材料。
劳务派遣单位申请本补贴时,应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的自有员工(含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都作为本单位职工申请。其中,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本补贴政策覆盖范围之内。
(二)审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的女职工生育信息、社保缴费信息等进行审核,并确认补贴金额。
(三)发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生成补贴名单,并将补贴资金核拨至用人单位。
五、补贴资金渠道
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由市与区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由区级就业补助资金先行列支,市级承担的经费通过市对区转移支付下达各区,与各区财政局按实际支付金额和比例据实结算。
相关附件:
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样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