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如何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人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

导语 “共济缴费”是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费。

  什么是共济缴费?

  “共济缴费”是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费。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与配偶、父母或子女组建家庭共济关系网,为家庭共济成员选择的共济方式包含“共济缴费”的,可使用其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在确定家庭共济成员有意愿参加居民医保后,医保部门按规定自动从组建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中划扣年度参保费,无需组建人主动发起缴费动作。

  使用职工医保账户资金实现共济缴费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组建人须为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有个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余额不少于为共济成员缴纳城乡居保所需金额),且账户可正常使用。

  2.成员为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群,有意愿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组建人为家庭共济成员选择的共济方式包含共济缴费。

  如何确定是否“共济缴费”成功?

  共济缴费扣款成功后,家庭共济网人员可通过随申办“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专区”查看共济缴费结果。扣款成功的10个工作日后,家庭共济网人员可通过上海税务官方网站电子税务局、随申办在线下载缴费证明,或至就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办税服务大厅打印缴费证明。

  当年“共济缴费”成功后,次年希望继续“共济缴费”参保的,如何操作?

  第一步

  需要确定参保意愿,中小学生及婴幼儿每年由在读学校统一确认参保意愿;本市就读的大学生,每年由所在院校统一确认参保意愿;非学校的在册在籍人员需到邻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确定参保意愿。

  第二步

  自动实现“共济缴费”,在确认年度参保意愿后,医保部门将规定从组建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中进行划扣,无需参保人发起缴费动作,但要确保组建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大于年度参保缴费额。个人可通过随申办“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专区”查看共济缴费结果。

  手机APP应用不熟练,如何实现“共济缴费”?非持身份证件的人员,如何实现“共济缴费”?

  申请人可至就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线下申请组建家庭共济网,完成共济方式选择。在确认年度参保意愿的情况下,也能顺利实现“共济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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