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提取政策2024
导语 上海公积金提取正常2024年已经可以查询,本文将详细讲述所有有关上海公积金提取政策2024.
职工租赁廉租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一、适用范围:
职工(以下称申请人)租赁廉租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按照本市关于廉租住房相关政策规定租赁廉租住房;
(三)申请人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无配偶关系的2名及以上的个人共同参与租赁,同一时间段内仅允许其中一个申请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符合提取条件。
二、办理材料:
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还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租金缴纳证明;
(3)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4)如申请人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配偶本人也应当提供上述材料,还应当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三、服务方式:
线下: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四、办理时限:
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或信息齐全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婚姻信息进行核验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五、注意事项:
1、配偶参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2、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廉租房租赁费用以季度为单位,即单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三个月的提取限额。
多子女家庭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适用范围:
符合本市租赁提取规定的多子女家庭,可申请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
多子女家庭的职工(以下简称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及配偶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市场租赁住房,或者按照本市相关政策规定租赁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并按规定办妥租赁备案;
(三)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等生效中提取业务;
(四)至少一名未成年子女与申请人或配偶在本市共同居住半年以上(含半年);
(五)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符合提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件、证明婚姻状况的结婚证等材料;
2、多子女家庭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或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本市户籍人员)或上海市居住证(来沪人员);
3、租金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租赁市场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缴纳租金的税控发票;
4、申请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一类借记卡。
申请人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应当同时到场并一次性集中办理,配偶还需提供身份证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一类借记卡。
按规定可使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电子证照的,申请人可提供本市电子证照,并免于提交纸质材料。
三、服务方式:
线下: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线上:
“随申办”(2023年5月底上线)
四、办理时限:
申请人提供申请信息和材料齐全的,市公积金中心按规定对申请人家庭信息、租赁信息进行审核。市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信息、租赁信息进行审核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五、注意事项:
1、配偶参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2、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际租金以网签备案合同登记租金为准;租赁市场租赁住房的,实际租金以网签备案合同以及缴纳租金的税控发票登记的租金为准;
3、申请人可按季度申请提取,两次提取时间至少间隔三个月,申请时间最晚不得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六个月内。
4、申请人已按其他现行规定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的,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足额提取的部分不再补充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