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狗证要求什么条件(附所需材料证件)
导语 个人养犬需具备以下条件: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场所;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
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和年检制度,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养犬人应当办理养犬登记,并由公安部门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上海办狗证条件
1. 个人养犬条件
(一) 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场所。
(二) 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
(三) 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
2. 单位养犬条件
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
(二) 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三) 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四) 单位所在地在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外。
上海办狗证材料
1. 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 个人身份证明;
(二) 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三) 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2. 单位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 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 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 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四) 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单位饲养犬只的场所证明;
(六)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遵守文明养犬规范
1. 一户一犬
在上海城市化地区内,个人养犬数量上是有限制的,一户仅限饲养一只狗狗。
2. 牵好犬绳
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为犬只佩戴犬牌并系犬绳,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为大型犬只戴嘴套(肩高超过35cm的视为大型犬)。
3. 公共场所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机、船)室、餐饮场所、商场、宾馆等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的,应当征得出租车驾驶员的同意。
4. 清理排泄物
随身携带袋子、卫生纸等,遛狗时及时清理爱犬粪便,做一名合格的“铲屎官”。
5. 制止犬吠
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6. 立刻就医
养犬人不得放任或者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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