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区公租房申请材料明细表(单位版)
导语 单位申请公租房负责人需提交:崇明区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请意向书、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单位营业执照等,具体材料清单可详见下文。
单位申请材料
以下书面证照须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申请表须提供原件:
以下书面证照
备注:
1、本市的社保缴费证明、不动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通过市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数据核验方式采集,本人免于提交。
2、本市核发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结婚证、离婚证,在崇明公租房受理窗口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随申办市民云”APP上的电子身份证进行授权后,通过市大数据中心电子证照库采集,本人免于提交。
3、打 “√” 指需提供的材料。
4、劳务派遣等用工性质人员须出示提供相关派遣协议等文件。
5、婚姻状况栏(单身人士需提供单身承诺书)。
6、申请人、家庭成员在崇明区内有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的,须提交相关材料。
7、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8、请按各表单要求,在相应位置上手写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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