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参加少儿住院基金和城乡居民医保的住院费报销材料

导语 报销材料包括:医疗证(原件)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凭证(如参保凭证遗失,须提供身份证明);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等,具体材料清单可详见下文。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材料:

   ⑴医疗证(原件)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凭证(如参保凭证遗失,须提供身份证明);

⑵入院当天的急诊就诊病史和挂号费收据(外省市急诊住院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定点医疗关系转移凭证(定点医疗关系转移至外省市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⑷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票据打印件;

   ⑸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明细清单打印件;

   ⑹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报销新生儿住院费用需提供);

   ⑺《上海银行》普通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⑻办理人身份证。

   上述材料如有电子证照的,可出示电子证照作为审核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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