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届本科生落户新城用人单位认定申报指南(青浦新城)

导语 凡在青浦新城就业的本市“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打分”,符合基本条件就可直接落户。

  青浦新城直接落户

  凡在青浦新城就业的本市“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打分”,符合基本条件就可直接落户。

  青浦新城区域范围

  青浦新城北至S26沪常高速,东至老通波塘,南至沪青平公路(新),西至青浦大道,总面积91.1平方公里。

  申报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1)青浦新城区域内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2)企业注册地在青浦新城规划范围内、税管地在青浦的,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21年5月31日前在青浦新城规划范围内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

  友情提示:今年未与本市“双一流”建设高校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无需申报。

  申报流程

  1、即日起,用人单位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上海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的“2022年度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填写单位信息进行网上登记,取得“信息登记号”(已进行过2022年度用人单位信息登记的无需此操作)

  2、2022年8月10日前,用人单位到注册地主管部门(相关街镇、区属公司)办理资质申报,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信息表(详见附表1)

  (2)申报汇总表(详见附表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2年8月15日前,各街镇、区属公司做好用人单位的受理和审核工作,并将申报汇总表(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信息表(盖章纸质版)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至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青浦区北青公路8098号二楼综合窗口1-4号窗口;联系电话:33862073;邮箱:shqprcw@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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