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315个统筹地区已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导语 《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中明确指示:2021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印发《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明确2021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从目前来看,进展情况基本符合预期。”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负责人蒋成嘉介绍,在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方面,北京、天津、河北等18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区域内所有统筹地区全覆盖。
蒋成嘉表示,门诊就医的频次和结算量远高于住院、各地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地区间有差异、直接结算经过环节多,这些特征决定了门诊跨省直接结算对全国医保信息系统的支撑能力、运行稳定性和经办服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他表示,国家医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全力攻关解决这些难点、堵点问题,逐步解决各地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动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加快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全力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
据介绍,2021年1至6月份,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约339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8.48亿元,基金支付4.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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