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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驾驶证转入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根据新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72号令)中有关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办理材料

驾驶人办理时应提供相关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由受理窗口打印,申请人签名);

3、原机动车驾驶证,同时申请补证的不需提交;

4、机动车驾驶证照片;

5、《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原件(由受理窗口打印,申请人签名)。但属于同时申请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和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不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需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如医疗机构体检信息与交警部门已联网核查的,则无需提交纸质身体条件证明);

6、因入伍、退役、更换护照、身份证号码变更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的种类、号码等信息发生变化,且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记载的信息不符的,应同时提供入伍、退役、更换护照、身份证号码变更等相关证明,但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国籍信息不可更改。


办理流程

1. 线下办理

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材料到车辆管理所二分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三分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四分所(宝山区安汾路299号)或各区交管支队驾驶人管理窗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手续,同时接受审验。办理转入换证时,申请人还可按规定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并申请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自愿降低准驾车型、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损毁换证、遗失补证业务。

如需线上委托办理,申请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通过【网办大厅】【委托他人办理业务】【驾驶证业务】办理业务委托申请,录入委托事项、有效期止,以及受托人姓名、身份证明名称/号码、手机号码等受托人信息。(如驾驶证状态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或驾驶证有效期超过1年的不允许申请)。在线上委托办理业务时,代理人可出示电子委托书,经核验有效后办理相关业务。

2. 线上办理

同时,“交管12123”APP也可直接办理转入换证。


办理时间及地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办理地点

1.车管所

车辆管理所二分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

车辆管理所三分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

车辆管理所四分所:宝山区安汾路299号

2. 交警支队

本市各区交管支队驾驶证管理窗口也可办理。(对外服务窗口查询:https://gaj.sh.gov.cn/shga/vXtglJgsz/index)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符合规定,手续齐备的,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10元一本(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驾驶证】获取上海驾驶证申领、换证、补办流程、异地转入换证指南、换证体检医院、车管所地址及服务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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