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驾驶证转入指南
办理条件
1、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入本市,申请将机动车驾驶证由原车辆管理所转入本市的;
2、机动车驾驶人在本市居住,申请将机动车驾驶证由核发地车辆管理所转入本市的。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中的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办理材料
办理的驾驶人在提交申请时,需带好以下几类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由受理窗口打印,申请人签名);
3、原机动车驾驶证,同时申请补证的不需提交;
4、机动车驾驶证照片;
5、《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原件(由受理窗口打印,申请人签名)。但属于同时申请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和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不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需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如医疗机构体检信息已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网核查,无需提交纸质身体条件证明);
6、因入伍、退役、更换护照、身份证号码变更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的种类、号码等信息发生变化,且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记载的信息不符的,应同时提供入伍、退役、更换护照、身份证号码变更等相关证明,但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国籍信息不可更改;
7、如需委托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书面或网上委托的方式,委托代办人代为办理。网上操作的方法:申请人需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便民服务”、“业务委托申请”办理业务委托,申请电子委托书,选择转入地、录入委托书有效期止,以及受托人姓名、身份证明名称/号码、手机号码等受托人信息(如驾驶证状态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或驾驶证有效期超过1年的不允许申请)。同时,“交管12123”APP也可直接办理转入换证。
办理流程
1、持相关材料前去驾驶证所有人所在地车管所或交警支队办理。
2、车管所或交警支队大厅排队抽号,等待受理。
3、民警受理后交费 等待取证、制证。
办理地址
1、车辆管理所一分所
受理辖区属于长宁、普陀、静安、闸北、宝山和嘉定6个区的驾驶人的业务。
地点:长宁区哈密路1330号,电话:62690606
2、车辆管理所二分所
受理辖区属于闵行、卢湾、徐汇、松江、金山和青浦6个区的驾驶人的业务。
地点: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电话:64881842
3、车辆管理所三分所
受理辖区属于浦东新区、黄浦、虹口、杨浦、奉贤和崇明6个区(县)的驾驶人的业务。
地点: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电话:58123456
办理时限及费用
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