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本文为您详细介绍上海办理探亲类台湾通行证的流程,包括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办,首次办理通行证最好把签注也办了,但是要注意有效期,如果不着急前往台湾可以以后再补签注。
办理条件
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
自2025年11月5日起,大陆居民拟往来台湾地区探亲的,可向全国任意一个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探亲签注申请,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办理材料
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已持有效台湾通行证,再次办理单独签注,提交原证,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旅游签注除外)。如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身份证。申请人在台湾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现暂住在本市华侨提交本人护照及绿卡或定居签证;
在沪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市人员提交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并加盖学校公章(非学校部门章或学院公章)。本市高等院校名单可在上海市教委网站查询,《在读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
赴台湾探亲、团聚、居留,交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探亲类或居留类入台许可证;
若同时办台湾通行证,提交与办证人员类别相应的材料;
有效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按规定提出办证申请;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和监护人委托书;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交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和监护人的身份证;
交验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配偶,须交验本市户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子女,须交验本市户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和出生证明;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父母,需交验本市户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提交其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并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办理流程
大陆居民赴台探亲首先要取得台湾出入境主管部门签发的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之后向户籍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探亲签注,提交本人申请表、照片、身份证原件,交验与探亲事由相应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单独申请签注的:本市户籍居民申请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其他类型外省市人员: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材料,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
办理费用
一次签注15元/件;多次签注8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