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标车报废补贴标准及手续
2015年年底前,黄标车车主逾期不办理报废手续的,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强制报废。
由于黄标车均为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标准且无法修复的车辆,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因此《通告》还规定,黄标车车主需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黄标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申请条件
1.黄标车在本市注册登记;
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类组织;提前一年以上(含一年)报废;定期参加机动车安全和环保检验的。符合以上要求的,可以申请补贴。
2.公交行业黄标车按照本市有关行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申请淘汰补贴,不按本规定执行。
3.外省市号牌黄标车不在本市黄标车淘汰补贴范围之内。
所需材料
1.申请表
《上海市黄标车淘汰补贴申请表》(第二联,须签字或盖章确认)
2.回收证明
《上海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二联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3.注销证明
《上海市机动车注销更新证明》(第二联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或《上海市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4.身份证
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或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5.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个人银行储蓄账户(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或单位的银行对公账户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6.单位介绍信(原件);
7.全权委托书(原件);
8.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9.长途客车更改号牌或所属公司名称的,提供新号牌的道路营运许可证(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10.机动车信息发生过变更、更正、过户等情况的用户,请再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在办理机动车注销手续时请事先复印好)
核对无误的,申请材料中全部复印件和(1)、(6)、(7)原件留档,其他退还。
小贴士: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根据经验,为确保财政拨款能及时划拨至车主银行账号,车主应尽可能提供工、农、中、建四大银行的账号,并且确定此帐号不是休眠帐号或长期不动帐号。
办理流程
1、个人黄标车车主本人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单位黄标车授权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在本市十个车辆淘汰报废受理点办理淘汰报废手续。
2、8-10个工作日后,车主可电话(54225333)或上网www.smrs.com.cn查询注销报废进度,确认完成流程后,可到补贴申请受理点(上海机动车回收中心)办理确认注销手续。
3、现场获取《上海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上海市机动车注销更新证明》或《上海市机动车注销证明》,并提出黄标车补贴申请。
4、车主获取《上海市黄标车淘汰补贴申请表》,个人车辆由车主签字确认,单位车辆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5、车主提交黄标车淘汰补贴申请的相关材料,受理窗口当场完成审核,并告知车主审核结果。
6、审核合格后40个工作日将政府补贴资金划拨至由车主名义开立的储蓄账户(个人)或开户银行账户(单位)。
补贴标准
2015年国家补贴申请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31日。(2016年1月31日对外服务时间为:9:00——16:00)。
整个补贴办理期内,长途客车可以在以上补贴标准基础上再增加5万元补贴。
办理地址
车辆报废手续完成后,补贴申请手续集中在以下地点受理:
上海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宜山路2016号合川大厦一楼A区,近地铁九号线合川路站)
联系电话:54225333(总机)
工作时间:周一~周四 9:00~16:00;周五9:00~11:30(国定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