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 年虹口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4月15日公布,政策原文及政策问答见正文。
2026 年虹口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 工作的实施意见(附问答)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6 年上海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托幼〔2026〕 1 号)的要求,加大幼儿园托班开设力度,进一步规范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现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就 2026 年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 一)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幼儿园。
( 二)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入园工作流程,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实施“ 一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区教育局和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张贴《招生告示》或《招生简章》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入园工作的相关信息,入园工作接受各方监督,切实维护幼儿合法权益。
( 三)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统筹协调”原则,根据区域常住人口分布情况,统筹区内学前教育资源。
( 四)各幼儿园按照市、区统一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开展入园工作。各幼儿园不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以参加早教或早教指导作为适龄幼儿入园的条件;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择园费、借读费等。
(五)加强对民办幼儿园入园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进一步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入园工作。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经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六)根据区域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妥善安排有需求的、符合本区条件的适龄幼儿就近就便入园。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积极为同一家庭多孩同园入园入托创造条件。
二、小班招生对象和范围
1.招生对象
2022 年 9 月 1 日—2023 年 8 月 31 日出生,拟报名本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小班的适龄幼儿。具体入园条件及办法请关注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网站、张贴的《招生告示》或《招生简章》。
2.招生范围
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面向全区或相关街道有限招生;公办一级幼儿园面向对应居委或相关街道有限招生;公办二级幼儿园面向对应居委招生;民办幼儿园面向全区自主招生。(详见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和各幼儿园《招生告示》或《招生简章》)
三、小班招生具体安排
4 月 15 日—4 月 21 日,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园所开放日活动。
(一)信息登记
1.登记方式
4 月 22 日—4 月 29 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 “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6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热门服务“2026 年适龄幼儿入园”)登记幼儿和监护人信息,获取登记编号,登记编号作为报名验证凭证。报名幼儿园托班幼儿和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统一入园信息登记的对象。
无法自行完成入园信息登记的幼儿监护人,可提前与附近的区线下服务点进行电话咨询(详见附件 2 ),在区线下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
2.证件要求
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方可进行入园信息登记。
( 1)上海市户籍:居民身份证( 号 );
( 2)非上海市户籍:
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 3)外籍: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3.信息登记确认和修改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市电子证照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 1)如发现 “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 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 2)已办理入园所需各类证件,但未在 “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 3)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办理各类证件的幼儿,监护人可在报名验证阶段进行信息补登记,验证点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填写的准确性。
信息登记成功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完成信息修改。
(二)报名验证
1.网上报名
5 月 7 日—5 月 20 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 “2026 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 “ 随申办”移动端首页热门服务 “2026 年适龄幼儿入园”,在 “上海市适龄幼 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找到虹 口区报名入 口,进入“上海市虹口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完成信息填写、证照上传、园所 报名,获取并打印《上海市虹 口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 以下 简称《报名表》)。 “随申办”移动端或 “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无法自行完成报名的幼儿监护人,可提前与附近的区线下服务点进行电话咨询(详见附件 2),区线下服务点指导、帮助幼儿监护人进行网上报名。
2.园所验证
5 月 21 日—5 月 28 日,各幼儿园根据幼儿监护人在 “报名系统”上信息填写和证照上传的情况,原则上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验证,如遇平台上信息不明确、材料不齐全等特殊情况,将通过报名时预留的监护人手机号码另行联系,组织验证。
( 三)补登记、补报名和信息修改
5 月 21 日—5 月 28 日,适龄幼儿监护人提前拨打相关幼儿园电话咨询,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补登记、补报名和信息修改。
( 四)报名验证办法
1.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持有幼儿户口簿、出生证等材料,可报名辖区内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也可有限报名其他各类幼儿园。
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幼儿园将根据适龄幼儿与户主关系、户籍地房产情况、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园,未能进入相对应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按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 “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园。
2.申请在本区居住地入园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幼儿,持有幼儿户口簿、出生证、有效期内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居住地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可报名居住地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在满足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统筹安排本市户籍 “人户分离”适龄幼儿入园。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持有幼儿户口簿、出生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居住地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不含补缴)或连续 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可报名居住地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
各幼儿园将在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父母一方和适龄幼儿本人所持的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实际招生情况安排。
4.华侨、港澳台、外籍适龄幼儿,持有幼儿身份证明、监护证明、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可报名辖区内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幼儿园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安排。
5.对于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残疾幼儿,根据其残疾类别、程度安排至相应的学前特教班或附近的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对于本区户籍的智力障碍、孤独症等特殊幼儿,由监护人拨打虹 口区学前特教中心电话 65544560 咨询,提供幼儿户口簿、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报名表》等相关材料进行报名验证。
6.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当年度入园的本区户籍幼儿,由监护人电话咨询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提供户口簿、三级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向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申请推迟入园。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电话咨询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 向幼儿园提出入园申请。
(五)录取通知
7 月 1 日前,各幼儿园基本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并向被录取的适龄幼儿监护人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
四、托班招生及插班入园安排
(一)托班招生
有入托需求的托班适龄幼儿,监护人可查看虹 口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的《2026 年虹 口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和范围》《2026年虹 口区民办、其他办幼儿园及托儿所基本情况》。原则上托班报名条件参照小班,各托幼园所按照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排序录取,额满为止。具体托班招生信息详见托儿所及相关幼儿园的《招生告示》或《招生简章》。
(二)中大班插班转园
2020 年 9 月 1 日—2022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符合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若未在本区入园,监护人可拨打幼儿园咨询电话,按照幼儿园相关要求办理插班登记,验证通过后,幼儿园将在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 以本区户籍幼儿优先,有限安排插班。
五、政策咨询与监督
虹口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shhk.gov.cn/hkjy/
咨询电话:65758570 65758571
特殊教育咨询电话:65544560
监督电话:65071913
各幼儿园咨询电话:详见区教育局网站及各幼儿园《招生告示》或《招生简章》
2026 年虹口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政策问答
一、哪些幼儿须进行统一的入园信息登记?
2022 年 9 月 1 日—2023 年 8 月 31 日出生,拟报名本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小班的适龄幼儿。具体入园条件及办法请关注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网站、张贴的《招生告示》或《招生简章》。
报名幼儿园托班幼儿和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统一入园信息登记的对象。
二、小班适龄幼儿报名入园的流程是什么?
1.信息登记
4 月 22 日—4 月 29 日,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以下简称“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 网站首页 “2026 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 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热门服务“2026年适龄幼儿入园”)登记幼儿和监护人信息,获取登记编号,登记编号作为报名验证凭证。
2.网上报名
5 月 7 日—5月 20 日,监护人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6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热门服务“2026年适龄幼儿入园”,在 “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 中找到虹 口区报名入 口,进入 “上海市虹 口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完成信息填写、证照上传、园所报名,获取并打印《上海市虹 口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
“监护人 2”信息为非必填内容,入园的相关条件原则上参照适龄幼儿和 “监护人 1”的信息。监护人在填报信息过程中,可直接调用“上海一网通办”网站或“随申办”移动端中的电子证照,或根据页面提示,上传符合要求的证件照片,在线上完成报名。
幼儿网上报名的顺序与幼儿录取结果无关。建议监护人错峰登录,在规定的报名时段内,均可完成网上报名。
3.园所验证
5 月 21 日—5 月 28 日,各幼儿园根据幼儿监护人在“报名系统”上信息填写和证照上传的情况,原则上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验证,如 遇平台上信息不明确、材料不齐全等特殊情况,将通过报名时预留的 监护人手机号码另行联系,组织验证,请监护人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 通。
4.录取通知
7 月 1 日前,各幼儿园基本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并向被录取的适龄幼儿监护人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
三、进行线上登记和报名,对使用的浏览器或系统版本有什么要求?
2026 年 “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 既支持用电脑上网访问,也支持智能手机等移动端的访问。用电脑访问推荐使用 IE浏览器( 9.0 版本及以上)、谷歌浏览器(63 版本及以上)或 360 浏览器( 9.1 版本及以上,且 IE 内核 9.0 及以上);用手机访问建议使用 iOS 12.0 版本及以上或 Android 6.0 版本及以上。
四、信息登记阶段,如发现系统中显示的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或缺少信息,该如何修改和补充?
已在上海市电子证照库内的幼儿和监护人信息,监护人在信息登记阶段可在系统内核对自己和幼儿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可根据所持有效证件的信息在登记系统中自行修改。未在系统中显示信息的适龄幼儿,监护人可根据所持有效证件的信息,在登记系统中自行完成登记。
五、网上信息登记错误并且提交确认了,是否可以自行修改?
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监护人可在 5 月 7 日—5 月 20 日,通过“上海市虹 口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进行信息修改或填写,上传相关电子证照,完成园所报名。经过两次信息核对确认并提交成功后,将无法自行在系统内进行修改。请监护人在确认信息并提交前仔细复核。
六、小班适龄幼儿报名验证采用什么形式?
本次报名验证原则上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如无特殊情况,监护人无需前往幼儿园。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自行完成线上报名的监护人,可提前与附近的区线下服务点进行电话咨询,并于 5 月 7 日 —5 月 20日,进行网上报名。如确需至线下服务点进行网上报名的,须事先电话预约时间。
2026 年虹口区各街道线下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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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服务点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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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外滩街道线下服务点 |
四川北路 75 号 (九龙路幼儿园内) |
63061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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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路街道线下服务点 |
大连路 975 弄 48 号(新港幼儿园内) |
65159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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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中路街道线下服务点 |
水电路 1013 弄 6 号(水电路幼儿园内) |
65168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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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北路街道线下服务点 |
长春路 92 号 ( 四川北路幼儿园内) |
56962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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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路街道线下服务点 |
大连西路 204 号 ( 曲阳第二幼儿园内) |
65544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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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路街道线下服务点 |
曲阳路 385 弄 8 号( 密云路幼儿园内) |
6509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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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新村街道线下服务点 |
凉城路 589 弄 32 号(凉城第四幼儿园内) |
6592108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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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湾镇街道线下服务点 |
万安路 1037 号 (小不点幼儿园内) |
65931778*8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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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小班适龄幼儿如何进行报名验证?
5 月 7 日—5 月 20 日为网上报名阶段,监护人须在“上海市虹 口 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中完成信息填写、证照上传、园所报名等 关键事项。报名前,监护人须关注并了解相关幼儿园的《招生告示》或《招生简章》,明确相关幼儿园的入园条件及办法。为确保报名验 证工作顺利开展,建议监护人提前准备好相关电子证照,在“报名系 统”中正确填写信息,建议上传关键信息页或整本证件,内容清晰可 辨、真实有效,无遮挡或折角。“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1.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持有幼儿户口簿、出生证等材料,可在“报名系统”中报名辖区内 1 所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也可报名 1 所面向全区有限招生的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1 所面向相关街道有限招生的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或公办一级幼儿园、2 所面向全区自主招生的民办、其他办幼儿园。
2.申请在本区居住地入园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幼儿,持有幼儿户口簿、出生证、有效期内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居住地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其中,符合上述要求的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幼儿,可报名 1 所居住地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也可报名 1 所面向全区有限招生的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1 所面向相关街道有限招生的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或公办一级幼儿园、2 所面向全区自主招生的民办、其他办幼儿园。符合上述要求的外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幼儿,可在“报名系统”中报名 1 所居住地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也可报名 2 所面向全区自主招生的民办、其他办幼儿园。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持有幼儿户口簿、出生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居住地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不含补缴)或连续 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6年 6 月 30 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可在 “报名系统” 中报名 1 所居住地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也可报名 2 所面向全区自主招生的民办、其他办幼儿园。
4.华侨、港澳台、外籍适龄幼儿,持有幼儿身份证明、监护证明、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可在“报名系统”中报名 1 所居住地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也可报名 2 所面向全区自主招生的民办、其他办幼儿园。
八、网上报名结束后,如发现《报名表》中信息填写错误,或者需要进行补登记、补报名,该如何操作?
网上报名结束后,监护人如需修改《报名表》中的信息或进行补登记、补报名,可提前拨打相关幼儿园电话咨询,5 月 21 日 —5 月28 日,通过幼儿园指导的方式递交材料,完成信息修改、补登记、补报名。
九、学前教育适龄幼儿报名入园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按照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幼儿园实际情况,招收其他符合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
十、有特殊教育需求的适龄幼儿如何进行报名验证?
对于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残疾幼儿,根据其残疾类别、程度安排至相应的学前特教班或附近的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对于本区户籍的智力障碍、孤独症等特殊幼儿,由监护人提前拨打虹 口区学前特教中心电话 65544560 咨询,提供户口簿、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报名表》等相关材料进行报名验证。虹 口区学前特教中心地址:大连西路 204 号,曲阳第二幼儿园内。
十一、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园的,该如何办理推迟入园手续?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当年度入园的本区户籍幼儿,由监护人电话咨询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提供户口簿、三级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向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申请推迟入园。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电话咨询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向幼儿园提出入园申请。
十二、托班适龄幼儿如何进行入托报名?
有入托需求的托班适龄幼儿,监护人可查看虹 口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的《2026 年虹 口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和范围》《2026 年虹 口区民办、其他办幼儿园及托儿所基本情况》。原则上托班报名条件参照小班,各托幼园所按照本区户籍 “人户一致优先”,排序录取,额满为止。具体托班招生信息详见托儿所及相关幼儿园的《招生告示》或《招生简章》。
十三、符合本区入园条件的中大班幼儿如何进行插班转园?
2020 年 9 月 1 日—2022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符合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若未在本区入园,监护人可拨打幼儿园咨询电话,按照幼儿园相关要求办理插班登记。验证通过后,幼儿园将在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以本区户籍幼儿优先,有限安排插班。
十四、有哪些途径可以了解本区学前教育适龄幼儿入园招生信息?
监护人可通过“虹口教育”微信公众号,虹 口区教育局网站,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网站、张贴的《招生告示》或《招生简章》等途径了解招生入园信息。
如查询信息后仍有问题需要咨询,监护人可拨打区教育局、各幼儿园电话进行咨询。
虹口区教育局网址:http://www.shhk.gov.cn/hkjy/
咨询电话:65758570 65758571
特殊教育咨询电话:65544560
监督电话:65071913
各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详见虹 口区教育局网站及各幼儿园《招生告示》或《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