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海金山区烟花爆竹燃放点一览(更新中)

导语 截至目前,金山区张堰镇烟花爆竹燃放点公布,共设24个集中燃放点,具体如下。其余街道、镇燃放点位将持续更新。

  2025上海金山区烟花爆竹燃放点一览

  (更新时间:1月3日)

  一、张堰镇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请至所在地指定的集中燃放点,进行安全燃放。

  张堰派出所(金山区张堰镇松金公路2520弄9号)

  电话:021-57210110

  ps:其他街道、镇燃放点位将根据官方公布持续更新。


  金山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一、禁止在下列场所、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九)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东至卫二路、南至杭州湾开阔水域、西至卫九支路、北至沪杭公路,含上述路段);

  (十)金山第二工业区(东至新卫高速公路-卫六路、南至沪杭公路、西至浙江省界、北至沈海高速公路,含上述路段);

  (十一)金山第二工业区东部(东至天华路、南至沪杭路、西至求真路、北至共创路,含上述路段);

  (十二)漕泾镇工业区(东至沈海高速公路、南至展业路、西至亭卫公路、北至平业路,含上述路段)。

  二、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四、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五、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热线:110、1235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爆竹】获取2025上海烟花爆竹销售时间(每日售卖时间)、官方指定销售点、价格表、各区购买指南;查看上海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各区燃放点位,禁放区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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