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起将实施的新规影响你我生活
导语 2024年7月起,一批新规举措将实施。具体包括优化驾驶证重新申领考试科目,试点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等公安交管8项便民利企新措施等。
7月起,一批新规定和新举措也将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新《公司法》、优化驾驶证重新申领考试科目、试点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等公安交管8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具体包括
上海
上海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市人社局介绍,本市自2024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增加80元,调整到225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调整到1804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调整到1595元/月。
市民政局介绍,本市将从2024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相关标准。本次调整的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救助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救助标准、已满16周岁仍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学生的救助标准,以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货币财产认定标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货币财产认定标准等。
市医保局介绍,2024年7月1日零时起,本市职工医保将进入2024医保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从61万元提高到63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按规定继续报销80%。
《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住宅装修管理职责的通知》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装修管理,规范住宅物业装修管理活动,创造和保持安全、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住宅装修管理职责的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关于加强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装修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沪房规范〔2019〕12号)同时废止。
《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住宅装修管理职责的通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给:一是明确物业装修管理职责、二是落实装修事项告知制度、三是加强装修活动日常巡查、四是建立行政监督检查机制。
试点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等8项新措施
公安部推出试点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实行摩托车登记“一证通办”、便利群众网上办理汽车注销手续、推行快递上门服务便利群众办事、优化驾驶证重新申领考试科目、优化城市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推行交管业务网上精准导办服务、推出“交管12123”APP单位用户版等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新措施将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关于调整本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部分规定实施
自2024年7月1日起,外环线(含)以内区域和嘉定新城、青浦新城、松江新城、奉贤新城、南汇新城等五个新城区域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标准号:GB 20891—2007)中的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标准号:GB 17691—2005)中的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场内车辆。在该区域内使用的机械排放,应满足《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号:GB 36886—2018)中的Ⅲ类限值要求。
《关于调整本市国三标准柴油机动车限制通行政策的通告》部分政策实施
为有序推进本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本市国三标准柴油机动车限制通行政策调整,自2024年7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三柴油客运机动车辆在本市S20外环高速以内的道路上(不含S20外环高速以及S20外环高速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行驶。违反通行规定的,由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上海市鼓励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为持续改善本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快国二排放标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以下简称“国二非道机械”)更新,提升移动源清洁化水平,《上海市鼓励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原文可登录https://www.shanghai.gov.cn/gwk/search/content/3725ed00a1324d3182c1a843aa1469e8查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办法也适用于国四排放标准场内柴油车辆(以下简称“国四场内车辆”)更新补贴资金管理。
国二非道机械更新补贴金额依据机械类型等因素确定。新购置机械分级等于或低于报废机械分级的,按照新购置机械的分级给予补贴。新购置机械分级高于报废机械分级的,按照报废机械的分级给予补贴。2025年7月1日以后申请的,实际补贴金额=补贴标准×80%,退坡比例为20%。
新购置场内车辆的载重分级为报废国四场内车辆同级别或更低级别的,补贴金额按照新购置场内车辆的载重分级给予补贴。新购置场内车辆的载重分级高于报废国四场内车辆的,补贴金额按照报废国四场内车辆的载重分级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参考柴油机动车更新补贴标准,另行发布。2025年7月1日以后申请的,实际补贴金额=补贴标准×80%,退坡比例为20%。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实施
为进一步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本市在《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基础上,修订形成《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二)完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推进机制。(三)运用更加丰富的监管手段。(四)细化“信用+风险”抽查方式。(五)其他修订项,包括文件名称、目的意义、工作要求等。
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集中行使本市培训领域行政处罚权事项目录》的通知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集中行使涉及培训市场的有关行政处罚事项与依据清单》(原文可登录https://www.shanghai.gov.cn/gwk/search/content/741e3b5989674ddc92f7474205d6527a查看)中具体处罚权事项名称共49条,包括:对民办培训机构擅自分立、合并的行政处罚,对民办培训机构擅自改变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行政处罚,对民办培训机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行政处罚,对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混乱严重影响培训活动开展的,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等等内容。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集中行使涉及培训市场的有关行政处罚事项与依据清单》(沪教委规〔2021〕1号)同时废止。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统一标准》实施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统一标准》(标准号:DG/TJ08-2201-2023)(原文可登录https://www.shanghai.gov.cn/gwk/search/content/e94650a94e484fc083181e38f531d4f6查看),经市住建委审核,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DG/TJ08-2201-2016同时废止。
《建筑隔热涂料应用技术标准》(标准号:DG/TJ 08-2200-2024)实施
《建筑隔热涂料应用技术标准》(标准号:DG/TJ 08-2200-2024)(原文可登录https://www.shanghai.gov.cn/gwk/search/content/9dabae95b52049939f83e3258102098c查看),经市住建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反射隔热涂料应用技术规程 》(DG/TJ 08-2200-2016)同时废止。
《办公建筑用能限额设计标准》(标准号:DG/TJ08-2444-2024)实施
《办公建筑用能限额设计标准》(标准号:DG/TJ08-2444-2024)(原文可登录https://www.shanghai.gov.cn/gwk/search/content/dd374ec6e2d54b20bda501b76e6cc0ff查看),经市住建委审核,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标准号:DG/TJ 08-2253-2024)实施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标准号:DG/TJ 08-2253-2024)(原文可登录https://www.shanghai.gov.cn/gwk/search/content/b5800b8897c54cc29af18ace13acfba1查看),经市住建委审核,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标准号:DG/TJ 08-2253-2018)同时废止。
《多联式空调(热泵)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标准号:DG/TJ08-2091-2024)实施
《多联式空调(热泵)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标准号:DG/TJ08-2091-2024)(原文可登录https://www.shanghai.gov.cn/gwk/search/content/4061d9b195ed4d8ba5fd051210d4200d查看),经市住建委审核,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原《多联式空调(热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标准号:DG/TJ08-2091-2012)同时废止。
《住宅电梯安全管理规范》等10项地方标准实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住宅电梯安全管理规范》等11项上海市地方标准,其中有10项标准于7月1日起实施(原文可登录http://scjgj.sh.gov.cn/912/20240506/2c984ad68ef4a48b018f4bdff0281cc8.html查看):
《池塘温室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三茬轮养技术规程》(标准号:DB31/T1464—2024)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运行平台数据传输导则》(标准号:DB31/T1465—2024)
《土壤和地下水石油烃(C10_C40)中脂肪族和芳香族分类及分级测定 气相色谱法》(标准号:DB31/T1466—2024)
《公共场所人脸识别分级分类应用指南》(标准号:DB31/T1467—2024)
《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号:DB31/T1468—2024)
《住宅电梯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号:DB31/T1469—2024)
《救灾物资储备库运行管理基本要求》(标准号:DB31/T1470—2024)
《在用机械式停车设备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标准号:DB31/T1471—2024)
《悬铃木方翅网蝽预测与防治技术规范》(标准号:DB31/T1036—2024)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质量与信用评价规范》(标准号:DB31/T117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