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海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时间(小学)

导语 2024上海义务教育入学报名,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2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0日。

  2024上海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时间(小学)

  报名时间:

  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2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0日。

  报名入口: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

  入学报名流程:

  1.入学信息登记。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进行在线报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024年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4月15日至4月28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各区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2.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2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0日。

  3.统筹居住地入学。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4月28日),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4月7日,各区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4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5.公办小学验证。5月18日至5月21日,开展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各区指定的报名验证点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22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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