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幼儿园入学条件
导语 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一定条件,沪籍、非沪籍、港澳台、外籍等适龄幼儿对应的报名条件详见下文。
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条件及材料一览
(更新时间:2025年4月16日)
一、报名条件
2025年,浦东新区在招生紧张区域的幼儿园继续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同一居住户多孩除外)”的政策。
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 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5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5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 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5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 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 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5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 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 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 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观海幼儿园、天虹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 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二、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通知单、幼儿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提供其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4.外籍适龄幼儿:提供其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5.住宅类房屋产权证;
6.动迁协议书、廉租房证明、经适房证明;
7.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
8.关系证明(出生证等)。
“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关于“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政策
为缓解部分招生紧张区域矛盾,浦东新区从2021年起开始实施“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同一居住户多孩除外)”的政策。具体请关注5月5日相关幼儿园张贴的招生通告。
如:某门牌号2024年安排了幼儿对口入园,则2025年起连续4年内不再安排同校对口入园(同一居住户多孩除外),以此类推。
浦东新区入园工作咨询电话、地址一览
1.浦东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地址:南码头路118号 邮编:200125
咨询电话:58308120、58307991
监督电话:58303406
服务时段: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浦东新区学前教育(托育服务)指导中心
地址:峨山路91弄20号9号楼北塔1楼 邮编:200120
咨询电话:50352005
监督电话:58216016
电子邮箱:pdxqjyzs@163.com
服务时段: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浦东新区教育局
地址:锦安东路475号 邮编:201204
监督电话:20742664
服务时段: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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