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要求2021
导语 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要求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等,详见正文。
1、未经授权、备案机构,不得发布广告
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上海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
2、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不得模糊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与主考学校学历教育的关系区别;
不得混淆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研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开展学历教育高校的性质区别。
注意:助学是课程培训,参加课程培训不等于拿名校文凭,还需要通过国家考试。
3、完善广告宣传统一归口管理制度
上海有关教育部门将督促各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新媒体平台、自媒体平台、APP(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主体、内容的审核,对涉及虚假夸大违规信息进行有效过滤,不得发布无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上海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的相应广告及其他违法违规信息。
4、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上海有关教育部门将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监督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对典型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和高校合法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震慑。
注:以上信息来自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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