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
导语 上海教师资格证若有遗失或需重新办理的,需登陆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搜索“教师资格补证”,选择相应事项立即办理后注册或登录并点击“上传预约查询”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图源:中国教师资格网
补证递交材料: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递交以下补证材料:
(1)近期本人1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与上传的照片必须保持一致)。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两份(报名提交后打印)。
(3)本人身份证(未成功调取证照需携带原件)。
根据《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现场受理通知及受理材料清单》的要求进行递交。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①申请人递交(1)、(2)材料后,受理机构将对申请人教师资格信息进行核验。若核验通过,则申请人无需递交该表;若核验不通过,受理机构将视情况电话通知申请人递交此项材料。
②需递交此项材料的申请人,可到申请人个人档案中获取,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现场确认时递交。
补充说明:
以下申请人可能存在信息核验为“无”的情况,请提前准备此材料并在现场受理时递交。
①持2008年以前通过工作所在高校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在申请人个人档案中,一份在当年所办理高校人事处档案中。申请人请前往档案保管机构获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②持1996-1998年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则提供《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复印件(此表在申请人个人档案中),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若申请人个人档案中无《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可提供由当年工作单位所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5)因证书损毁申请换发证书的,除递交上述资料外,另需提交损毁的证书。
上海教资补发换发机构
图源:上海市教育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