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春节返沪规定(2021年1月13日发布)

导语 2021年1月13日,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冬春季来沪返沪人员8条防控措施。

  

上海春节返沪规定:

(2021年1月13日发布)

  1. 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沪返沪,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方可来沪返沪。

  2. 所有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级市(区)的来沪返沪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12小时之内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根据其出发地和途经地疫情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

  3. 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市)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4. 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市)的来沪返沪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5. 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客运场(站)加强对来沪返沪人员的体温测量和健康码查验。

  6. 居村委、单位、学校和宾馆加强对来沪返沪人员的体温测量和本市健康码查验。

  7.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1年3月31日。后续本市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及时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和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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