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静安区教育系统委托静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1 招聘对象
2019届大学应届毕业生和本市在职教师、社会人员。
2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与岗位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可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
4、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鉴定书。
5、应聘高中学段学科教师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者优先。
(二)中小学、幼儿园单位招聘条件:
见各学校、幼儿园网站。
(三)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招聘条件:见学校网站。
3 报名时间
2019年6月5日上午9:00----2019年6月12日中午11:00之前(第三批)。
4 报名方式
(1)通过静安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过各学校网站链接,进入各学校网站主页。
(2)直接与学校电话联系。
(3)相关信息发布在“静安门户网站”上。
静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报考条件和学校上报的个人基本情况进行初审
4 招聘程序 见下文
5 2019年(第三批)招聘岗位
区教育系统2019年第三批教师招聘涉及130家事业单位,466个岗位。(具体岗位见各学校网站)
咨询电话:62882426 向老师
1、《静安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流程》
2、《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条件》
3、《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2019年招聘公告(第三批)》
4、《上海行健职业学院2019年教师招聘公告(第三批)》
5、《2019年静安区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第三批)计划情况》
附件一 《静安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流程》详情
附件二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与岗位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可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
4、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鉴定书。
5、应聘高中学段学科教师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者优先。
二、中小学单位具体招聘条件
1、应届毕业生
①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
②外省市户籍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
③体育学科,小学语文学科外省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
④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取得学历的海外留学经历者。
2、本市在职教师:
①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②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社会人员:
①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②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④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幼儿园单位具体招聘条件
1、应届毕业生:
①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②外省市户籍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
③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取得学历的海外留学经历者。
2、本市在职教师:
①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②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社会人员:
①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②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④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附件三 《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2019年招聘公告(第三批)》详情
一、招聘对象
2019届大学应届毕业生、
在职教师或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
4.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鉴定书。
(二)具体条件:
1.应聘研究员:
(1)应届毕业生:
①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博士学位;
②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取得学历的海外留学经历者。
(2)在职教师或社会人员:
①具有副高职称者或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学位;
②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④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截止2019年12月31日)。
2.应聘专业教师:
(1)应届毕业生:
①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
②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取得学历的海外留学经历者。
(2)在职教师或社会人员:
①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②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④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截止2019年12月31日)。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9年6月5日上午9:00--2019年6月12日中午11:00之前
简历邮箱:janhr@sjdc.net.cn
具体联系人:王老师,赵老师
五、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需经过学校面试、知识考试、专家面试、资格审查、心理测试、录职体检等环节,各环节均合格后方可有效。
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
2019年5月31日
附件四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2019年教师招聘公告(第三批)》祥情
一、招聘对象
2019届大学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与岗位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非高校在职人员可放宽二年取得)。
4、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鉴定书。
5、应届生: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取得学历的海外留学经历者。
6、招聘人员为本市在职教师的,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截止2019年12月31日);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招聘人员为社会人员的,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截止2019年12月3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
2019年6月5日9:00--2019年6月12日11:00
报名方式:
投递简历邮箱:xjxyrs@126.com
或邮寄至:上海市原平路55号1301室人事处
咨询电话:66103009
具体联系人:郑老师、杨老师
五、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需经过学校面试、知识考试、专家面试、资格审查、心理测试、入职体检等环节,各环节均合格后方可有效。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