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徐汇区幼升小一年级招生办法及准备材料
导语 2023徐汇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公布,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 兼顾、合理安排,各校继续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 胞胎、二胎和三胎除外) 。小学班额不超过 45 人。
2023 年徐汇区小学一年级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2016 年 9 月 1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出生,年满 6 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 的,可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 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二、招生原则
1、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 兼顾、合理安排,各校继续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 胞胎、二胎和三胎除外) 。小学班额不超过 45 人。
2、对于本区户籍地 (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 与居住地 (产权人为直 系亲属或儿童本人) 一致的适龄儿童, 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 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 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 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 童入学。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 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4、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
读,优先安排持有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三、信息登记
( 一) 2023 年,应用“一网通办”网站 (zwdt.sh.gov.cn) 或“上海市义务教 育入学报名系统” (shrxbm.edu.sh.gov.cn) 进行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4 月 12 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二) 凡在本市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在 4 月 13 日—4 月 28
日提供以下材料,通过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 报名告知书。
1、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1) 选择户籍地入学,提供序号 1、2、4、5 的材料,儿童的户口簿地址与房产 证地址必须一致;
2) 选择居住地入学的,提供序号 1--4、5 (或6) 、7 的材料;
3) 集体户 口、社区公共户 口,参照居住地入学。
| 序号 | 所需材料 | 说 明 | |
| 1 | 儿 童 | 户口簿 | 住址页、户主页、儿童页; |
| 2 | 出生证 | 出生医学证明; | |
| 3 | 人户分离证明 |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 (回执) ,必须与父或 母的人户分离地址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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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父 或 母 | 户口簿 | 住址页、户主页、父或母页; |
| 5 | 居住类自购房产证 | 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 | |
| 6 | 租房 | 《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 | |
| 7 | 人户分离证明 |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 (回执) ,必须与房产 证地址或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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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序号 1--6、7 (或8) 的材料。
| 序号 | 所需材料 | 说 明 | |
| 1 | 儿 童 | 户口簿 | 住址页、儿童页; |
| 2 | 出生证 | 出生医学证明; | |
| 3 | 上海市居住证 | 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必须与父或母的居住证地址一致; | |
| 4 | 父或母 | 户口簿 | 住址页、父或母页; |
| 5 | 上海市居住证 | 居住证或电子证照截屏 ( “随申办”的“亮证”功能提供电子证照) ,有积分通知书的一并提供 (必须与居住证地址一 致) ; | |
| 6 | 本市社保 |
一年内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参加本市 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 (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 外) 或连续 3 年 (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在 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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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居住类自购房产证 | 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必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 |
| 8 | 租房 |
《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必须 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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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提供序号 1--5、6 (或7) 的材料。
| 序号 | 所需材料 | 说 明 | |
| 1 | 儿 童 | 身份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 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 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 |
| 2 | 出生证 | 出生医学证明,国外出生证需提供翻译件; | |
| 3 | 居住证明 |
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必须与父或母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 的地址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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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父或母 | 身份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 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 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外国人还需提供《外 国人居留证》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等; |
| 5 | 居住证明 | 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 | |
| 6 | 居住类自购房产证 |
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必须与境外人员住宿登 记单的地址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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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租房 |
《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必须 与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的地址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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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父、母是本市户口或外省市户口,参照对应表格要求。 | |||
(三) 凡未在本市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在 4 月 28 日 10:00 前, 下载“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 ”(网址:http://zsks.xuhui.gov.cn/), 填写并签名确认,再将此表和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 zkzx_xzb@163.com,邮件名称为“幼升小无备案+儿童姓名”,压缩包名称同邮件 名称。相关的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告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反馈家长。操作 有困难的家长,可来电咨询 (联系电话:54361272、54106183、54361242) 。
四、关于公办小学招生
1、5 月 6 日--5 月 10 日,就读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 站 (zwdt.sh.gov.cn) 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shrxbm.edu.sh.gov.cn) 进行入学报名。
2、验证审核:
报名验证点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 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验证中发现信息不一致的或缺少佐证信息 的,家长须根据【上海基础教育】发送在手机上的短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上 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信息登记时提供的证件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的形式 发送至各验证点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名称为儿童姓名,压缩包名称同邮件名称,
供验证点进行比对。
时间:第一批 5 月 16 日—5 月 19 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30
第二批 5 月 25 日—5 月 26 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30
3、本区户籍智力障碍、听力障碍、视力障碍、孤独症 ( 自闭症) 谱系障碍、 脑瘫等各类特殊儿童,监护人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和报名验证,再向 区特教指导中心咨询 (联系电话:54191521) 。各类特殊儿童经市、区特殊学生教 育安置委员会评估后, 由招办安排进入相应的学校就读。
4、5 月 20 日起,对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五、关于民办小学招生
1、5 月 6 日--5 月 8 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一网通办”网站 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 报 1 个民办小学的志愿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填报 1 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
2、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 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5 月 17 日--5 月 18 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 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 向市、 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 自觉接受社会 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即时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并及时向社 会公布。5 月 20 日组织验证。5 月 22 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3、5 月 20 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等渠道陆续告
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完成后,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 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 排入学。
六、关于“校园开放日”
4 月 7 日起,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中公办学校 全部开展,民办学校可以开展。“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 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办学特色等情况,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 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 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 (包括各类证书) 等材料。
七、区招生政策咨询 (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30 中高考期间除外) :
1、网址:http://zsks.xuhui.gov.cn/
2、咨询电话: 54361242 54361272 54106183
3、监督电话: 54361542
4、现场接待:徐汇区百色支路 28 号 (随申办 APP 预约或电话预约)
5、线上咨询:http://zsks.xuhui.gov.cn/zxzx/
八、友情提醒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2023 学年,本市将继续全面实施义务教 育阶段学生学年学籍注册制度,由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 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