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单身人士或家庭可以申请本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浦东新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主体

  单身人士或家庭可以申请本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

  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二、申请条件

  申请本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与在本区注册(不含临港新片区)的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基本社会保险金;

  (三)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四)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相关推荐:

最新浦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浦东公租房】可获浦东公租房房源查询入口、网上申请/选房入口、申请条件/指南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