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少儿住院基金住院医疗费零星报销材料一览
导语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材料:医疗证(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下称电子票据)打印件等,具体材料清单可详见下文。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材料:
⑴医疗证(原件);
⑵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⑶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下称电子票据)打印件;
⑷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明细清单打印件;
⑸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报销新生儿住院费用需提供);
⑹《上海银行》普通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⑺办理人身份证。
拓展阅读: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结算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100元、一级医院50元。大病专科门诊暂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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