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申请材料有哪些
导语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可详见下文。
申请流程清单
1、上海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 原件
2、解除收养关系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或者法院判决书。 原件和复印件 (与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需提供,真实并有效)
3、户籍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真实并在有效期内;可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交该材料。)
4、婚姻状况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真实并在有效期内;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可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交该材料。)
5、身份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真实并在有效期内;可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交该材料。)
6、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近期,真实,清晰。)
7、收养证明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1992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之前收养,并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提供户籍证明)
注:收养子女的需提供,真实并有效;《居民户口簿》可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交该材料。
8、公安机关或者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丧偶或子女死亡)
注:丧偶或子女死亡的的提供,真实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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