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材料

导语 办理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零星参保登记时,需提供相应办理材料,例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具体材料详见下文。

  以下材料适用于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零星参保登记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纸质或电子原件和复印件*1份

  必要材料

  备注:16周岁以下未领取身份证的人员除外

  2、户口本

  纸质或电子原件和复印件*1份

  必要材料

  备注:无

  3、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纸质原件*1份

  上海医保网下载,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医保窗口领取

  必要材料

  备注:续保登记不改变人员类型可不携带

  4、社保卡(首次办理可不携带)

  纸质或电子原件和复印件*1份

  必要材料

  备注:非上海医保参保人首次办理可不携带有医保卡可不携带

  5、医保卡(首次办理可不携带)

  纸质原件*1份

  必要材料

  备注:非上海医保参保人首次办理可不携带

  6、结婚证(外省市户籍配偶)

  纸质或电子原件和复印件*1份

  非必要材料

  备注:仅限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

  7、配偶户口簿(外省市户籍配偶)

  纸质或电子原件和复印件*1份

  非必要材料

  备注:仅限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

  8、《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户籍人员)

  纸质或电子原件和复印件*1份

  非必要材料

  备注:仅限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及其积分通知书的配偶、子女

  9、《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外省市户籍人员)

  纸质或电子原件*1份

  非必要材料

  备注:仅限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及其积分通知书的配偶、子女

  10、劳动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本市户籍就业年龄段)

  纸质原件和复印件*1份

  非必要材料

  备注:仅限就业年龄人员

  11、就读证明(在校在园人员)

  纸质原件*1份

  非必要材料

  备注:仅限新增在校生、在园(所)幼儿

  12、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

  纸质原件*1份

  非必要材料

  备注:仅限本市户籍留学人员持外籍护照的子女

  13、大病医疗凭证(因病辍学人员)

  纸质原件和复印件*1份

  非必要材料

  备注:仅限因大病医疗辍学人员

  14、残疾证(因残疾辍学人员)

  纸质原件和复印件*1份

  非必要材料

  备注:仅限因残疾辍学人员

  15、复读证明(复读生)

  纸质原件*1份

  必要材料

  备注:仅限复读生

  16、《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国籍)

  纸质原件和复印件*1份

  非必要材料

  备注:仅限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人员

  17、被委托人身份证

  纸质或电子原件和复印件*1份

  非必要材料

  备注:委托他人办理时必须提供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推荐阅读:

  上海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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