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工伤期间只能领最低工资吗?

导语 不是的哦。被确定为工伤之后,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仿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的,从工伤保睑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费:2018年4月1日起,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按住院自然天数实行定额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天30元。交通食宿费;经本市医疗保验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力机构同意,工伤人员到外省市就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发给每人每天150元的食宿费,交通费按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

  生活护理待遇:

  经鉴定确需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可获取工伤医疗费用申领流程、异地工伤待遇申领、工伤保险缴费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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