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沪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地登记入学材料是什么
导语 普陀区沪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地登记入学材料是什么?本市户籍回居住地入学手续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入学需办妥以下证件!
本市户籍回居住地入学手续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入学程序
1.办妥以下证件
(1)五年级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
(2)五年级学生父母的《身份证》 ;
(3)五年级学生《出生证明》;
(4)五年级学生《预防接种证》;
(5)居住地《房地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6)《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或《动迁证明》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
(7)五年级学生与居住地产权人、户主的关系证明;
(8)其他相关证件。
2.2021年4月13日前,各学校有序组织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地址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须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注意事项
1.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3日。请家长务必在相应日期前办妥《回执》。
2.家长须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一旦确认后,无法进行变更。
3.选择“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填写《回户籍(居住)地入学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2021年普陀区初中新生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统筹安排告知书》,并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其他
1.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52564588-7139,7140。
2.监督电话:52564588-7657,7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