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电子凭证和医保卡能同时使用吗?

导语 所有在上海缴纳上海市医保的沪籍人员及非沪籍来沪人员均可以使用上海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可通过电子凭证享受在线医保服务。那么上海医保电子凭证和医保卡是否能同时使用?

  可以在试点推广“电子医保凭证”的定点医院同时使用,其他医院暂时仅支持医保卡使用。

  上海医保报销比例

  1、上海企业在职人员门诊及住院报销比例

  2、上海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及住院报销比例

  3、上海城乡人员参保后报销比例

  (1)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①60周岁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6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0%。②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500元以上的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6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0%。

  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医的,不计入起付标准,直接支付80%。

  (2)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对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

  ①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8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70%。

  ②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75%;三级医疗机构支付6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上海医保余额及待遇查询方式、报销指南、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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