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应标准

导语 共有产权住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特点为政府与购房者共同承担住房建设资金,退出时由政府回购,购房者能获得自己资产数额部分的变现。那么这样的比较优惠价格的房屋供应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1、单身申请人士,购买一套一居室。

  2、2人申请家庭或者3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3、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注意事项

  申请人提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后,购买商品住房的,应当退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

  申请人取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购买商品住房的,应当腾退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但经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核定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除外。

  申请人取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房地产权证已满5年,购买商品住房的,应当先购买政府产权份额或已向区政府指定机构转让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但经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核定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除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共有产权】可获共有产权房沪籍/非沪籍申请指南、各区申请点+咨询电话,还可添加小编微信,进入共有产权房交流群,互助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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