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导语 你知道参保医疗保险后,住院的报销比例吗?
1、上海城乡人员参保后住院报销比例
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对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
①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8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70%。
②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75%;三级医疗机构支付60%。
2、上海企业在职人员住院报销比例
3、上海企业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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