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在境内单位任职时,境内工作期间发生境外出差、参加会议的天数是否计入境内工作天数呢?

导语 这个问题的答案你清楚吗?

  仅在境内单位任职时,境内工作期间发生境外出差、参加会议的天数是否计入境内工作天数呢?

  根据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和国际税务司在2019年4月12日发布的《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解答》的解释“无住所个人未在境外单位任职的,无论其是否在境外停留,都不计算境外工作天数”。

  举例:日本人松岛先生(无住所个人)是一家中国汽车公司员工,平时在上海工作,仅在境内任职,不存在其他雇主。2019年6月和7月,松岛先生受这家中国汽车公司委派到利比亚出差两个月,在当地从事一项工程的监理工作。该项工程也不构成常设机构。那么这两个月是算作松岛先生的境内工作天数还是境外工作天数?

  解析:松岛先生仅在境内单位任职,其在利比亚工作期间虽然在境外停留了,但是并不计算境外工作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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