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上海公积金提取付房租最高涨至3000元/月
导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核验租赁信息的通知》,将于2018年7月1日起 与《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同步实施。
7月1日起公积金提取付房租最高涨至3000元/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核验租赁信息的通知》,将于2018年7月1日起 与《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同步实施。
7月1日起最高月提取限额提升至3000元
按《通知》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含)起,职工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 办理网签备案,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提高为3000元 。
过渡期, 网上网下提取额度不同
为保持提取政策的延续性,2018年7月1日(含)至10月1日 (不含)为政策过渡期,在该期间——
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提高为30 00元 ;
未经租赁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仍为2000元 。
另外,在《通知》施行前已办理的、正处于委托期内的租赁提取业务继续适用原规定,申请人在委托期内仍然可以按季提取住房公积金 。
足不出户方便办理租赁提取
《通知》明确,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均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与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实现信息的采集、比对和核验 ,免去——
职工重复填写租赁信息
提供租赁合同
备案证明等纸质材料
或至公积金网点柜面排队等候的烦恼
使承租职工“足不出户” 就能方便快捷办理租赁提取业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公积金最新缴存基数,租房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