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母婴护理证件补办流程

◆办事项目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

◆办理机构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地址:上海市天山路1800号4号楼一楼大厅鉴定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62748577*4112

◆办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3)134号]

◆办理条件

遗失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

◆申请材料

1.证书遗失补办申请书;

2.声明证书遗失的报纸(需属国家认可统一发行,即有国家统一发行刊号的报纸)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一张;

5. 培训单位发证名册复印件(www.12333sh.gov.cn网上提示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无需提供发证名册复印件);

◆办事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并携带上述材料。

2.资格审核: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补办证书的申请材料。

3.领取证书:凭本人身份证至天山路1800号4号楼一楼大厅证书发放室领取证书。

◆办理期限

在接到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其他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双休日及国定假期除外)

◆申办表格

可网上下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具体路径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业培训服务网--技能鉴定--相关规定)

附件:遗失证书补办申请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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