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海崇明区水务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后勤保障人员3名
导语 因工作需要,区水务局下属区河湖管理中心、区海塘管理所和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三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非在编后勤保障人员(门卫),每家单位招1人。
因工作需要,区水务局下属区河湖管理中心、区海塘管理所和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三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非在编后勤保障人员(门卫),每家单位招1人,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有1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注:同一人仅限报名一家单位,不得重复报名。
二、岗位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门岗值守、轮值期间值班、外来人员登记、外来车辆管理和维护秩序、场地卫生保洁等。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除双休日外),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1、上海市崇明区河湖管理中心:城桥镇育麟桥路333号1号楼201室。
2、上海市崇明区海塘管理所:城桥镇一江山路517号。
3、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城桥镇一江山路515号。
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有关资格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现场填写报名信息,相关信息须规范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准确、畅通。
四、考核测评方式
对初审合格者将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六、办理聘用
经综合测评考察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非在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方式。
七、薪资待遇
被聘用的非在编人员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上岗后试用期为半年,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享受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咨询方式:
1、上海市崇明区河湖管理中心:朱老师,联系电话:69621327
2、上海市崇明区海塘管理所:杨老师,联系电话:59622620
3、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高老师,联系电话:596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