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头桥街道公开交流公务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导语 经研究决定,拟在奉贤区全区公开交流公务员7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头桥街道公开交流公务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推动上海市奉贤区头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头桥街道”)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拟在奉贤区全区公开交流公务员7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交流公务员

  01交流职位

  02交流范围和对象

  奉贤区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且历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者。

  03交流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头桥街道统一接受报名,审查报名人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交流计划数3倍的,将视情核减或取消交流职位。

  2.面试。本次交流主要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参加面谈人选与交流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

  3.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结果,按照交流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4.公示。根据职位要求和考察情况,在与相关被调出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经头桥街道集体研究后,确定拟交流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调动任职。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01选调职位

  02选调范围和对象

  奉贤区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人员,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者。

  03选调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头桥街道统一接受报名,审查报名人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岗位选调计划数1:3的,将视情核减或取消选调职位。

  2.面谈。由头桥街道、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开展面谈工作,根据面谈情况初步达成选调意向。

  3.考察。由头桥街道负责,到初步达成选调意向人员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了解具体情况,并作出综合评判。

  4.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根据面谈及走访了解情况,经头桥街道党工委研究后,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抄送区人社局。

  5.体检。由头桥街道组织,安排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

  6.公示。对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对体检、公示均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头桥街道党工委研究后确定选调名单,并抄送区人社局。

  8.办理调动手续。由区人社局办理相关人员调动手续。

  选调、交流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符合公开交流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7.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任与报考职位相当层次的职务或职级。其中,公务员要求:现任副科级或相当职务职级层次的,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7年7月以后出生);现任科员或相当职级层次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年龄为37周岁以下(1987年7月以后出生)。

  不得参加交流、选调情况

  (一)不得参加公开交流公务员情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交流: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招录时明确告知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含试用期);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特殊职位招录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含试用期)。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不得参加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报名该单位负责人员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有关纪律和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为保证干部公开交流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9日(星期五)16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个人报名相结合方式,实行现场或政务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需网上下载报名表并填写相关内容,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提交(现场或邮寄)至报名点(上海市奉贤区头桥街道社区党群办公室,奉贤区头桥街道头桥中路105弄18号102办公室),接受资格审查。

  3.咨询电话:57550616。

  (公开交流公务员报名表)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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