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虹口区人户分离入学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幼升小根据产权和亲属关系分三类排序,小升初根据就读地和去向分五类排序。
虹口区人户分离入学统筹顺序
一、幼升小统筹顺序
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统筹排序如下:
第一类:适龄儿童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且适龄儿童或父母三人中至少一人为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
第二类:适龄儿童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
第三类:其他情况
二、小升初统筹顺序
在满足初中对口小学学生入学的基础上,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
第一类:在本区就读小学、申请回本区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须跨联合招生地块)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第二类:在本区就读小学、申请回本区居住地就读初中(须跨联合招生地块)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第三类:在外区就读小学、申请回本区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第四类:在外区就读小学、申请回本区居住地就读初中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第五类: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三、民办未录取统筹规则
报名民办小学或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学校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
幼升小:参照上述幼升小顺序再次排序,同类情况按适龄儿童实际居住时间依次排序,统筹安排入学
小升初: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参照上述小升初顺序再次排序,统筹安排入学
四、统筹原则
1. 先安排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2. 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已分配入学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
3. 民办未录取学生排序靠后
4. 同类情况按实际居住时间排序
五、注意事项
1. 统筹安排不是对口入学,是相对就近原则
2. 统筹结果由各相关学校通知新生入学报到
3. 民办学校录取具有不确定性,未录取将影响统筹排序
来源:2026年虹口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