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1月16日,2025学年第二学期上海黄浦区初中学生申请转学登记细则发布,办理时间、所需材料、流程等如下。
2025学年第二学期黄浦区义务教育阶段本区户籍学生转学细则(户籍黄浦-小学初中)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 号)文件精神,结合黄浦区区情及相关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
黄浦区户籍(不含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并具有外区或外省市学籍的在读学生。
二、申请时限
规定时间段内受理转入申请。
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
三、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未注明的,皆需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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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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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生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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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籍信息表或全国转学信息表:有学生姓名、证件号、全国学籍号、在籍状 态、年级、班级等信息,转出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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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或学生成绩报告单,转出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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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纸质学籍卡(盖有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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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预防接种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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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健康卡 |
四、申请手续及流程
1. 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父(母)可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由原校开具相关《学籍信息表》或《全国转学信息表》等材料。
2. 1月26日至 2月10日期间8:00-22:00(如有变化,以网站通知为准),学生父(母)登录“上海市黄浦区中小学生转学系统”(网址:https://wszx.hpe.cn),填写信息,预约1月27日至2月11日递交材料时间。
或手机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搜索并进入“黄浦旗舰店”,点击“个人服务”选择“公共服务”,找到“教育”板块点击“转学申请”栏目进行操作。
学生父或母(仅限一人)按网上预约时间,前往受理部门递交转学申请材料原件。在入口处须主动出示预约短信。
窗口工作人员按“申请材料”要求录入递交的材料。受理部门将另行择日审核材料,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参考相应学段“转学对口安排表”(见以下附件)统筹安排。开学前一天,接收学校通知可转入学生父(母)办理转学确认手续。确认后,学生父母回原就读学校领取“申请材料”中 4-6 项材料,交至接收学校。
3. 接收学校在学生材料收齐并正常就读后,方可转入学籍并注册。
五、咨询时间
1月26-30日,2月2-6、9-12、24-28日
9:00—11:00;13:30—15:15
本时间段提供来电、来访咨询服务。为能及时审核、安排接收学校,请家长在预约时间递交材料。
六、受理部门地址及电话
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金陵中路189号
电话:021-53078139
附件一:
2025 学年第二学期黄浦区小学转学对口安排表
本对口安排表,仅适用于学生为黄浦区常住户口(不含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如对口学校学额已满,将全区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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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原就读年级 |
户籍所属居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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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报童小学 |
1、2、3、4 |
新建、山西、昭通、瑞福、小花园、平望、永胜、盛泽、中山、宝兴、永安、云南、汉口、虎丘、北京、无锡、龙泉、厦门、贵州、牛庄、云中、东风、宁波、山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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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 |
1、2、3、4 |
三德、福海、福瑞、承兴、新昌、定兴、长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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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新华、大华、志成、瑞华、复四、复兴、保屯、瞿二、瞿四、徽宁、三门、西一、西二、西三、制造、 民立、黄浦新苑、孝和、西成、瑞 兴、新天地、顺昌、建六、复三、建五、建一、建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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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北路小学 |
1、2、3、4 |
均乐、振兴、江阴、顺天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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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瞿西、瞿中、瞿南、桥一、桥二、丽园、桑城、中二、铁一、铁二、 紫荆、龙华、中一、瞿东、蒙自、瑞南、斜土、打浦、海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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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第三小学 |
1、2、3、4 |
泰瑞、肇方、太阳都市、方西、会稽、果育、丹马、学院、广福、宝带、露香、淮海、同庆、高雄、市民、耀江花园(一)(二)、牌楼、龙门邨、小西门、陆兴、大兴、也是园、方斜、大林、唐家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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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第三小学 |
1、2、3、4 |
乔家、金坛、天灯、赵家宅、府谷、荷花池、迎勋、明日星城、中福(一)(二)、陆迎、普益、车中、新村、海西、益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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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董家渡路第二小学 |
1、2、3、4 |
西姚、中华、白渡、新码、多稼、阳光、桑园、万裕、文庙、净土街、小桃园、曹家街、学宫、龙潭、光启、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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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附属黄浦实验小学 |
1、2 |
新华、大华、志成、瑞华、复四、复兴、保屯、瞿二、瞿四、徽宁、三门、西一、西二、西三、制造、 民立、黄浦新苑、孝和、西成、瑞兴、新天地、顺昌、建六、复三、建五、建一、建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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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巨鹿路第一小学 |
1、2、3、4 |
南昌、延中、巨鹿、锦江、香山、思南、茂名、永嘉、瑞雪、建德、渔阳里、长乐、淮中、瑞成、大同、锦海、南塘、建中、泰康、陕建、肇东、局后、汇龙、蒙西、丽一、银杏、丽二、丽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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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小学 |
1、2 |
瞿西、瞿中、瞿南、桥一、桥二、丽园、桑城、中二、铁一、铁二、紫荆、龙华、中一、瞿东、蒙自、瑞南、斜土、打浦、海悦 |
说明:学生为黄浦区集体户口、黄浦区社区公共户口:全区统筹安排
学生居住地在本区:全区统筹安排
附件二:
2025学年第二学期黄浦区初中转学对口安排表
本对口安排表,仅适用于学生为黄浦区常住户口(不含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如对口学校学额已满,将全区统筹安排。
说明:学生为黄浦区集体户口、黄浦区社区公共户口:全区统筹安排
学生居住地在本区:全区统筹安排
2025学年第二学期黄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申请转学登记细则(初中适用)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 号)、《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 号)文件精神,结合黄浦区区情及相关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
黄浦区集体户籍或黄浦区社区公共户籍,并具有外区或外省市初中学籍的在读学生;
居住在黄浦区的外区户籍,并具有外区或外省市初中学籍的在读学生;
非本市户籍,其父(母)在黄浦区居住满一定年限,有合法稳定就业记录,并具有外区或外省市初中学籍的在读学生。
二、申请时限
规定时间段内受理转入申请。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
三、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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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需材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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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集体户籍、黄浦区社区公共户籍、居住在黄浦区的外区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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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生户口簿 |
本区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如不提供人户分离凭证,按户籍地址全区统筹安排。 父(母)持 1-4 项材料,办理转学申请登记。登记后,如能转学,将由接收学校开学前一天联系父(母)办理相关手续。 父(母)至原就读校领取 5-7 项材 料后,交至接收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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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生的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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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籍信息表或全国转学信息表:有学生姓名、证件号、全国 学籍号、在籍状态、年级、班级等信息, 转出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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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或学生成绩报告单,学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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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纸质学籍卡(盖有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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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预防接种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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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健康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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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黄浦区的非本市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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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 |
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内,或虽在同一户籍,但不能体现亲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或《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还需提供认定抚养关系的证明或文件。 《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在 2026 年 3 月 6 日仍需有效。 学生的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且居住在黄浦区,学生居住地址必须与其父母的居住地一致。 5-6 项证件,必须在黄浦区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父(母)持 1-7 项材料,办理转学申请登记。登记后,如能转学,将由接收学校开学前联系父(母)办理相关手续。由父 (母)至原就读校领取 8-10 项材料后, 交至接收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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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父母的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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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籍信息表或全国转学信息表:有学生姓名、证件号、全国 学籍号、在籍状态、年级、班级等信息, 转出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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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或学生成绩报告单,学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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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非本市学校转出的学生也可提供《居住登记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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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父(母)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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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父(母)2025 年 2 月至 2026 年 2 月有累计满 6 个月的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不含补缴) 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连续 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6 年 2 月)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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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学籍卡(盖有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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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预防接种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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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健康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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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黄浦区的境外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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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材料(证件至 2026 年 3 月 6 日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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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
登记单上姓名及证件号码与儿童所持证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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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
登记单上姓名及证件号码与儿童所持证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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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外国护照 |
护照内页贴有的“居留许可”页上的居留期至的日期,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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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出生证明 |
出生证明上姓名与儿童所持证件一致、监护人姓名及证件号码与监护人所持证件一致外语证明材料需由具备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译为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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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成绩证明及评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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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材料(证件至 2026年3月6日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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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户口:户口簿地址页(与学生证件或住宿登记单地址一致;如不一致的,监护人还应持有与学生证件或住宿登记单地址一致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户口簿本人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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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外省市户口:须符合外省市学生父母证件材料要求,居住证地址与学生证件或住宿登记表地址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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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港澳: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台湾: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外籍:持有效中国居留许可的外国护照、《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外国人就业证》(监护人所持证件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地址应与学生证件或住宿登记单地址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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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以上材料未注明的,皆需提供原件。
2. 需要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父(母)持本人身份证至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社保分中心),在自助机上打印《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打印单上应有验证码。
四、学年注册
本市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
五、申请手续及流程
1.学期结束前一周,父(母)可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由原校开具“三、申请材料”中3、4项材料。
2.1 月 26 日至 2 月 10 日期间 8:00-22:00(如有变化,以网站通知为准),学生父(母)登录“上海市黄浦区中小学生转学系统”(网址:https://wszx.hpe.cn),填写信息,预约1 月27 日至2 月11日递交材料时间。或手机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搜索并进入“黄浦旗舰店”,点击“个人服务”选择“公共服务”,找到“教育”板块点击“转学申请”栏目进行操作。
学生父或母(仅限一人)按网上预约时间,前往受理部门递交转学申请材料原件。在入口处须主动出示预约短信。
窗口工作人员按“申请材料”要求录入递交的材料。受理部门将另行择日审核材料,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全区统筹安排。开学前一天, 接收学校通知可转入学生父(母)办理转学确认手续。确认后,学生父母回原就读学校领取后续材料,交至接收学校。
3.接收学校在学生材料收齐并正常就读后,方可转入学籍并注册。
六、咨询时间
1月26-30日,2月2-6、9-12、24-28日
9:00—11:00;13:30—15:15 本时间段提供来电、来访咨询服务。为能及时审核、安排接收学校,请家长在预约时间递交材料。
七、受理部门地址及电话
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金陵中路189号
电话:021-5307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