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海社工考试报名条件及要求一览(助理+高级)
导语 上海市202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缴纳社保,并满足报名条件的人员方可在上海报名考试,具体条件及要求如下。
上海市202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更新时间:3月14日)
一、报考对象
1.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2.根据国家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可以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港澳台人员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四、补充说明
1.学历学位要求
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或学位,其中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报名系统在线自动核验的,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完成验证/认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院校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因按有关机构规定,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时间,请有参考意向的相关人员提前合理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2.工作年限计算
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正式参加工作之日起(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者为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之日起)累计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从事社会工作主要是指在相关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其中,“相关领域”主要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青少年事务、职工服务、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政法综治、应急处置、退役军人事务、群众文化等。“专门性社会服务”主要包括:(1)生活帮扶、生计发展、就业援助服务;(2)情绪疏导、精神抚慰服务;(3)矛盾纠纷调节、家庭与社会关系调适服务;(4)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维护、政策咨询、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及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服务;(5)行为矫治、戒毒康复、危机干预服务;(6)推动社区发展,促进社会融入、社会参与的服务;(7)其他旨在满足服务对象心理和社会服务需求、增强社会功能的服务。
3.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毕业研究生可直接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五、报名咨询
日常咨询服务及监督电话:021-12333转人事考试
报名系统具体操作和考试资格核查情况可联系报名核查服务点(以下简称报名点)咨询,报名点联系方式:
1.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徐汇区虹漕路421号虹漕园65栋403室)
报名点代码:2101
服务电话:64187030 64187031
服务QQ群:818276936
2.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工作协会(浦东新区金桥路535号458幢230室)
报名点代码:2102
服务电话:50327117 50327010
服务QQ:2672239435
3.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普陀区三源路175号)
报名点代码:6363
服务电话:54256766 64413233
服务邮箱:ohsara@126.com
4.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梅陇路138号)
报名点代码:2802
服务电话:64253575 64252761
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等报名服务(报名期间和核对确认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不含资格抽查复核期间),非考试地点。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