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区安亭镇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政策全文)

导语 4月18日,2024年嘉定区安亭镇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公布,政策全文如下。

  2024年安亭镇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落实《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本镇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托幼〔2024〕1号)、《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嘉定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4〕22号)及《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嘉定区就读幼儿园实施积分管理的规定》(嘉教〔2019〕70号)等文件精神和安亭镇的实际情况,现就本镇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规范2024年本镇招生工作,特成立“安亭镇2024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全镇招生入园工作。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小班新生

  招收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入园条件排序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本镇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相关证件须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验证通过后,可归口优先入园。如区域内人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当年招生计划数时,则按户籍报入或迁入现址时间先后排序,由安亭镇社会事业发展办(教育)(以下简称“安亭镇社发办”)视实际资源安排入公办幼儿园。

  本镇户籍的适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本镇户籍地入园,选择在本镇居住地申请入园的,须持有本镇居住地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排序在“人户一致适龄幼儿”后,经安亭镇社发办验证通过后,视实际资源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

  2.本镇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的适龄幼儿

  登记在本镇的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适龄幼儿,证件须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经安亭镇社发办验证通过后,视实际资源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

  3.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适龄幼儿,租赁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须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经安亭镇社发办验证通过后,视实际资源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

  4.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本区非本镇户籍的适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选择在本镇申请入园的,须持有本镇招生区域内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选择在本镇申请入园的,须持有本镇招生区域内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以上相关证件须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由安亭镇社发办验证通过后,视实际资源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

  5.非本市户籍及外籍适龄幼儿

  申请在本镇就读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及外籍适龄幼儿,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或本镇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须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同时须按照随迁子女积分规定要求,根据父母一方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等情况,完成各指标项目积分的网上填报。安亭镇社发办通过幼儿监护人网上自主评分与管理部门线上验证相结合的方式,采集相关数据,根据区域实际资源情况,按积分依证、依次统筹入园,如同分不能同进时则首看购房年限(房地产权证)、次看社保缴纳月数、再看租房年限。未达本镇入公办幼儿园积分分数线的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

  (二)托班新生

  一般招收满24个月(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且有意愿就读托班的适龄幼儿。入园条件排序参照小班新生。2024年我镇招收托班的公办幼儿园共8所,具体如下:安亭幼儿园(震川部)、安亭新镇幼儿园(安智部)、新源幼儿园、昌吉路幼儿园、同济大学附属嘉定幼儿园、方泰幼儿园、黄渡幼儿园和春申幼儿园,详见相关幼儿园招生简章。

  (三)插班转园幼儿

  上一年度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或确需在本镇申请中大班插班转园的适龄幼儿,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入园条件排序参照小班新生,同一街镇公办幼儿园之间不予转园。

  (四)特殊幼儿

  本镇户籍特殊幼儿凭三甲医院出具的儿童发展评估报告,确能坚持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可安排至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监护人有义务配合幼儿园要求,提供真实的儿童发展评估报告。中、重度残障幼儿可持相关证明材料至嘉定区成佳学校报名,具体要求按学校规定执行,咨询电话:59532151。

  三、登记、报名、验证、录取途径和方式

  (一)小班新生

  1.网上登记

  4月22日—29日,凡符合本镇招生对象和相关条件,有意愿在本镇申请就读幼儿园的小班适龄幼儿监护人,须通过“市登记系统”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

  方式: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址:https://zwdt.sh.gov.cn),进入“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专栏填写信息,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区级入园报名和验证的凭证。同时,可点击“嘉定区”查询本区相关招生政策。

  2.网上报名

  5月9日—13日,完成信息登记的小班适龄幼儿监护人,凭登记编号,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址:https://zwdt.sh.gov.cn),进入“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专栏,点击“各区报名”,选择“嘉定区”,补充信息完成报名。

  每名幼儿就读意愿须在户籍地与居住地之间二选一。本区3所市(区)示范性幼儿园(嘉定区实验幼儿园、嘉定新城实验幼儿园、嘉定区中福会新城幼儿园)面向全区招生,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每名符合条件的幼儿限报1所,也可以不选。

  非本市户籍幼儿监护人(含港澳台及外籍幼儿)还须同步完成《嘉定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

  5月13日为本区幼儿园入园报名截止日,之后不可更改信息,监护人可通过短信及平台获取招生相关信息。

  确因家庭困难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登记、报名的小班适龄幼儿监护人,可带齐材料,于5月9日—13日至民丰路988号(五楼)办理信息补登记;6月3日—5日至民丰路988号(五楼)办理补报名。补报名成功的本镇户籍幼儿纳入统筹对象,由安亭镇社发办根据招生方案和资源情况统筹分配至辖区内公办幼儿园;补报名成功的非本镇户籍幼儿,根据“排序靠后”原则,由安亭镇社发办根据招生方案和资源情况判断,若公办幼儿园有学额的,统筹分配至辖区内公办幼儿园,若公办幼儿园无学额的,监护人可自愿选择民办幼儿园申请就读。

  补登记需提供材料:幼儿户籍证明、幼儿出生证、幼儿预防接种证明、本镇房地产或房屋租赁证明、父母结婚证等原件。

  补报名需提供材料:幼儿户籍证明、幼儿出生证、幼儿预防接种证明、本镇房地产或房屋租赁证明、父母结婚证、《2024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等原件;非本市户籍幼儿监护人还须根据“随迁子女积分规定”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原件;港澳台、外籍幼儿监护人还须提供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或居住证等材料原件。

  “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具同等效力。

  未完成“市登记系统”信息登记和嘉定区报名的对象,不得入园分配。

  3.网上验证

  5月15日,本区3所市(区)示范性幼儿园(嘉定区实验幼儿园、嘉定新城实验幼儿园、嘉定区中福会新城幼儿园)完成网上验证,监护人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验证情况。

  5月31日,本镇完成网上验证,监护人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验证情况。

  4.录取通知

  5月20日,本区3所市(区)示范性幼儿园(嘉定区实验幼儿园、嘉定新城实验幼儿园、嘉定区中福会新城幼儿园)完成小班新生录取工作,监护人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录取情况。

  6月28日,本镇公办幼儿园完成小班新生录取工作,监护人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录取情况。

  7月10日,本镇民办幼儿园完成小班新生录取工作,监护人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录取情况。

  7月15日,本镇各幼儿园小班新生录取通知书发送并确认完毕。

  (二)托班新生

  5月9日—13日,凡符合本镇招生对象和相关条件,有意愿在本镇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托班的适龄幼儿监护人,须完成网上登记与报名。

  方式一: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址:https://zwdt.sh.gov.cn),进入“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专栏,点击“各区报名”,选择“嘉定区”进行操作。

  方式二: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址:https://zwdt.sh.gov.cn)选择“政务服务”,切换至“嘉定区”,进入“2024年嘉定区适龄幼儿入园”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搜索“嘉定旗舰店”,进入“2024年嘉定区适龄幼儿入园”专栏,选择“托班新生”报名窗口,完成信息登记与报名,每名幼儿就读意愿须在户籍地与居住地之间二选一。

  本区3所市(区)示范性幼儿园(嘉定区实验幼儿园、嘉定新城实验幼儿园、嘉定区中福会新城幼儿园)面向全区招生,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每名符合条件的幼儿限报1所,也可以不选。报名信息经安亭镇社发办验证后,视本镇公办幼儿园实际资源情况及幼儿条件依次排序录取,直至额满为止。未完成网上登记与报名的对象,公办幼儿园不得录取。选择民办幼儿园托班的无需网上登记与报名,可自愿选择民办幼儿园申请入托。

  确因家庭困难等原因,无法在5月13日前完成网上登记与报名的托班幼儿监护人,可带齐材料,于6月3日—5日至民丰路988号(五楼)办理补登记与报名。需提供材料参照小班新生。补报名成功的幼儿,根据“排序靠后”原则,由安亭镇社发办根据招生方案和资源情况判断,若公办幼儿园有学额的,统筹分配至辖区内公办幼儿园,若公办幼儿园无学额的,监护人可自愿选择民办幼儿园申请就读。

  7月10日前,本镇完成托班幼儿录取工作,监护人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录取情况。

  7月15日前,本镇托班录取通知书发送并确认完毕。

  (三)插班转园幼儿

  5月9日—13日,凡符合本镇招生对象和相关条件,上一年度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或确需在本镇申请中大班插班转园的适龄幼儿监护人,须完成网上登记与报名。

  方式一: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址:https://zwdt.sh.gov.cn),进入“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专栏,点击“各区报名”,选择“嘉定区”进行操作。

  方式二: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址:https://zwdt.sh.gov.cn)选择“政务服务”,切换至“嘉定区”,进入“2024年嘉定区适龄幼儿入园”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搜索“嘉定旗舰店”,进入“2024年嘉定区适龄幼儿入园”专栏,选择“插班转园”报名窗口,完成信息登记与报名,经安亭镇社发办验证后,在公办幼儿园有学额的前提下,按幼儿条件依次排序录取,直至额满为止。监护人也可自愿选择有学额的民办幼儿园申请就读。未完成网上登记和报名的对象,不得分配入园。

  确因家庭困难等原因,无法在5月13日前完成网上登记与报名的插班转园幼儿监护人,可带齐材料,于6月3日—5日至民丰路988号(五楼)办理补登记与报名。需提供材料参照小班新生。补报名成功的幼儿,根据“排序靠后”原则,由安亭镇社发办根据招生方案和资源情况判断,若公办幼儿园有学额的,统筹分配至辖区内公办幼儿园,若公办幼儿园无学额的,监护人可自愿选择民办幼儿园申请就读。

  7月10日前,本镇完成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录取工作,监护人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录取情况。

  7月15日前,本镇中大班插班转园录取通知书发送并确认完毕。

  以上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幼儿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区教育局、幼儿园复核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四、重要事项及时间节点说明

  1.4月18日,安亭镇社发办及各幼儿园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各园校园网、宣传栏等宣传途径,向社会、家长公开招生政策及具体事项。

  2.4月22-29日,小班新生监护人登入“市登记系统”完成信息登记。

  3.5月9-13日,小班新生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托班和插班转园幼儿监护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报名;未在4月29日前完成“市登记系统”信息登记的小班新生监护人,带齐材料至民丰路988号(五楼)办理补登记。

  4. 5月31日,完成网上验证,监护人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验证情况。

  5.6月3日-5日,未在5月13日前完成本区报名的幼儿(含小班、托班和插班转园)监护人,带齐材料至民丰路988号(五楼)办理补报名。

  6.6月28日,完成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录取工作,监护人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录取情况。

  7.7月10日,完成民办幼儿园小班新生录取工作,监护人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录取情况。

  8.7月10日前,完成托班和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录取工作,监护人可通过短信或登录平台获取录取情况。

  9.7月15日前,各幼儿园小班、托班和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录取通知书发送并确认完毕。

  10.震川幼儿园于2024年划入安亭幼儿园,安亭幼儿园为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将实行一体化管理。今年安亭幼儿园(震川部)入园新生自2024年9月起,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月700元。

  11.因办学许可证到期,民办安贝儿幼儿园将于2024年6月底停止办学。在园幼儿监护人可在网上申请插班转园,安亭镇社发办将指导幼儿园做好在园幼儿分流安置工作。

  12.本镇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联系地址:安亭镇墨玉路79号北楼106室

  咨询电话:39971260;39972126;59571721

  (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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