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医院就诊 入院 探视新规
导语 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升级,上海多数医疗机构也根据最新的疫情防疫要求推行了新的防疫相关管理规定。详见正文。
一、上海市中医医院
上海市中医医院发布最新疫情防控须知:
就诊须知
1.所有人员进入医院,需全程佩戴口罩,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就诊卡或陪客证等。
2.所有人员进入医院,需测量体温,主动出示行程码(国务院客户端)和健康码(随申码)。
3.如您存在14天外地旅居史,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实时更新,可通过上图行程卡查询,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上海本地宝”→“风险/疫苗”→“最新全国中高风险地区”查询。如您存在近期有发热症状、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人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请您配合工作人员指引,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4.请您尽量选择预约门诊,分时段来院就诊,避免在医院长时间等候和聚集。
5.候诊时请间隔就座,保持社交距离。
医院门诊预约
医院门诊实行全预约制。为避免人群聚集、交叉感染,门诊就诊均可通过官方微信服务号平台:“上海市中医医院互联网医院“实名注册后预约(已开放当日预约就诊)。请各位复诊患者预约成功后,可于就诊当日在“上海市中医医院互联网医院”平台上直接完成线上挂号,及就诊后的线上付费,无需排队。预约途径和方法如下:
(1)搜索微信服务号“上海市中医医院互联网医院”,或扫码关注微信服务号,即可预约医院门诊。
(2)拨打电话96886,进行电话预约。
(3)院内自助机或者诊间预约。
医院门诊挂号时间:总院周一至周六6:30,周天7:45;分院周一至周六7:00,周日7:50。(请按预约时段合理安排来院时间)
二、华东医院
门诊管理
1.进入医院请佩戴口罩、配合出示随申码(若无手机或微信可至保安处进行身份证或医保卡刷卡识别)、接受体温检测。
2.进入门诊区域,请主动出示行程码,配合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若未如实申报或隐瞒流行病学史,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无智能手机者,可凭身份证或医保卡、就医记录册到护士台盖章签字。
3.体温异常(≥37.3℃)或有呼吸道症状人员、14天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沪人员,请直接至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就诊人员均需按防控规定进行排查,核酸检查阴性方可离开发热门诊区域。如您处于医学观察期,请于观察期满后来院就诊。
4.门诊就诊请尽量独立就诊,如行动不便确需陪伴,仅限一位陪同人员;陪同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5.就诊时请全程佩戴口罩,请勿使用带有呼气阀的口罩;非必要情况请勿摘下口罩,并按规定将使用过的口罩丢弃在黄色医用垃圾桶内,请勿随意丢弃。
6.请按医院规定配合有序就诊,做到一人一诊室,未叫到号的患者,请在诊室外耐心等候。
7.推荐使用电子医保卡进行无接触挂号付费;排队时请保持前后一米间距。
8.请按指引标识出入门急诊大楼。
病区管理
1.医生在开具《入院证》时,请患者签署《入院承诺书》并配合做好必要的入院前检查。近期首次入院请持5天内核酸检测报告,6周内肺CT报告,以备办理入院手续。短期内多次入院患者,请持5天内核酸检测报告。
2.为了保障住院患者医疗安全,原则上不建议陪护、探视。根据患者疾病严重程度和自理能力,确定I级护理的患者,给予发放陪客证。
3.疫情期间由病区主任和护士长共同签发陪护证,陪护人员相对固定,一人一陪护,请凭陪护证和身份证、行程码、5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出病区,全程佩戴口罩,且不得离院。
14天有外地旅居史者的家属,请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居史的家属不得陪护。
4.对于手术患者,由《患者告知书》授权的委托人申请陪护证,请凭证来院办理签字手续、陪护等相关事宜。
5.病人在住院期间出现不明原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等状况,医院将视情况对患者进行隔离观察治疗,请予以理解和配合。
6.患者住院期间凡离开所住病间,请规范佩戴口罩。
7.患者在住院期间无特殊原因擅自离院,视为患者自动出院。
8.陪护人员需每天接受体温检测,请勿在病区聊天串门。建议年长者家属不进病区陪护。
预约就诊
(一)微信公众号预约
医院实行实名制、分时段(30分钟)、全预约门诊就诊,请各位患者预先完成预约后再来院就诊。请尽可能避开高峰,按照预约时段来院就诊。
(二)其他预约方式
1.电话预约:拨打95169按语音提示完成预约
2.现场预约:请至各楼层护士台预约
3.诊间预约:接诊医生为您预约下次就诊时间
4.自助机预约
核酸检测
1.在门诊自助服务区,请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对应二维码进行预约缴费后,直接前往指定核酸检测地点取管、采样。
2.通过“华东医院”微信公众号,在线预约。
互联网医院复诊配药
如患者有随访复诊配药需求,可直接通过医院互联网门诊进行复诊配药,相关药品将为患者直接快递上门。
三、华山医院
华山医院发布通知称,在病房,如果的确需要探视,探视人员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于每天13:00前告知病区并登记,每位患者只允许一位探视人员,须在医院规定时间内探视。对于陪护人员,若患者病情允许,建议尽可能减少陪护;如确需陪护则实行“一患一陪护”管理。陪护人员需提供身份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疫苗接种史、旅居史、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情况于病区办理“陪护证”。
四、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发通知称,为保障住院患者医疗安全,原则上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如需陪护或探视,请提供7天内核酸阴性报告、健康码及行程码,测量体温及告知14天内外地旅居史;14天内有外地旅居史须提供3天内核酸阴性报告;有中高风险旅居史、发热、无法提供7天内核酸阴性报告、健康码及行程码异常者不允许进入病房。此外,陪护人员只允许1名并固定,备好生活物资及口罩,全程戴口罩,接受每天1次体温监测,不在病区内聚集聊天或串门,不外出购物,陪护期间不得离院。
五、上海市静安区牙病防治所
上海市静安区牙病防治所根据新冠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发布最新规定:
(一)入医院及诊室时请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并主动出示身份证/医保卡、随申码及行程码并配合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若未如实申报或隐瞒流行病学史,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门诊严格实行实名制预约和实名制挂号。医保患者挂号时应同时出示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和社保卡(医保卡);患者本人及陪同人员(限1人)均需携带身份证。自费患者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三) 来所就诊时,请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避免使用带有呼气阀的口罩;门诊范围内请勿饮食;非诊疗时请勿摘下口罩。
(四)按照医院规定配合有序就诊,未叫到号的患者请在诊室外耐心等候。挂号、候诊、付费或取药时,请保持1米以上间隔。
(五)如您处于医学观察期,请于观察期满后来院门诊就诊。
(六)触摸公共物品后请及时洗手。
六、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
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最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如下:
医院入口管控
1.医院入口处,所有进入人员需佩戴口罩,测体温、查验随申码和行程码。如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或有发热,请主动至发热门诊就诊。
2.第三方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应出示一周内核酸阴性报告,无报告一律不得入内。
门诊管理
1.请尽量独立来院就诊,如行动不便确实需要陪伴,仅限一位陪同人员;凡是进入医院及诊室人员均请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并主动出示随申码及行程码,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关注医院公众号)。若未如实申报或隐瞒流行病学史,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来院就诊患者提前准备好随申码、行程码、流调信息)
2.使用智能设备有障碍的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可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手工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
3.来院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使用带有呼气阀的口罩;医院范围楼宇内请勿饮食;非必要情况请勿摘下口罩,并按规定将使用过的口罩丢弃在专用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丢弃。
4.请按照医院规定有序就诊,保持社交距离,做到一人一诊室,未叫到号的患者请在诊室外耐心等候,请间隔就座。
5.本院实行单向通道,请根据指引方向出入。
探视管理
为保障患者安全,减少交叉感染,住院病房原则上不允许探视。
陪护管理
1.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原则上每名患者固定1名陪护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非必要不得出病区。陪护人员必须通过审核,符合:流行病学史阴性,随申码绿色,体温正常(询问和测试)、无呼吸道症状、未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等,需提供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行程记录。
2.陪护人员进入普通病区均应戴口罩,加强自我观察,在院期间注意手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须主动告知医护人员。
3.陪护人员应如实提供流行病学接触史、病情等有关情况,对隐瞒流行病学接触史、病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上海市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
门诊就诊
1.所有来院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使用带有呼气阀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医院区域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必须出示实时更新的“健康码、行程码”,主动告知近14日旅居史或相关流行病学史,无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请到指定地点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2.候诊和排队时,请配合引导,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尽量选择楼梯步行。
3. 尽量独立就诊,若需要陪伴,陪护仅限一人。诊室内实行“一医一患一室”,其他人员在诊室外等候。
4.使用后的口罩不要随意丢弃,请投入黄色医疗废物垃圾桶内。
5.具有以下情况者请直接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①体温≥37.3℃的患者;
②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入沪返沪人员;
③14天内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
④健康码/行程码为红色或黄色。
住院就诊
1.所有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时必须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非必要不陪护”:住院后,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患者,一患一陪护,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经护士站审核登记后发放陪护证。
3.“不探视”:住院期间,严禁到病房探视,倡导电话、视频等多形式探视,请及时转告您的亲朋好友。
4.住院期间,请患者和陪护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患者不得离开院区。出入住院楼,患者需凭腕带、入院证等证明进入。陪护家属必须提供健康码+行程码+陪客证方可进入。
5.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自觉配合病区管理,做好自身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报告医护人员。
对有意隐瞒、未如实报告旅居史,不遵守门诊、住院规定,并因此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为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提倡门诊患者错峰就诊或网上就诊。
错峰就诊
6月5日起,医院双休日门诊正式开启(详戳)。
网上就诊
6月3日起,医院互联网医院正式上线,目前已开通(心血管内科、肾内科、血液肿瘤科)(详戳)。
八、北站医院
门诊就诊
1.所有来院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医院区域主动配合预检分诊、体温检测,必须出示实时更新的“健康码、行程码”,主动告知近14日旅居史或相关流行病学史,无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请凭身份证或医保卡登记相关信息,完成预检分诊。
2.候诊和排队时,请配合引导,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3.诊室内实行“一医一患一室”,有序就诊,其他人员在诊室外等候。
4.使用后的口罩不要随意丢弃,请投入黄色医疗废物垃圾桶内。
5.医院没有开设发热门诊,具有以下情况者请直接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①体温≥37.3℃的患者;
②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入沪人员;
③14天内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
住院就诊
1. 所有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时必须持3日内本地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非必要不陪护”:住院后,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患者,一患一陪护,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经护士站审核登记后发放陪护证。
3.“不探视”:住院期间,严禁到病房探视,倡导电话、视频等多形式探视,请及时转告您的亲朋好友。
4. 患者及陪护人员自觉配合病区管理,做好自身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报告医护人员。
5.对有意隐瞒、未如实报告旅居史,不遵守门诊、住院规定,并因此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九、上海市第四康复医院
医院入口管控
进入医院内区域的人员:所有进入人员需佩戴口罩,请配合工作人员核验行程码+健康码+测体温+询问旅居史,方可进入。第三方人员进入医院还需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报告一律不得入内。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门诊管理
1.如您最近14 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请主动告知预检人员。如果您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请主动告知预检人员。
2.为了您与家人的健康,预检时请务必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近期旅居史,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医院不设发热门诊,体温异常(≥37.3℃)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请直接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请尽量独自来院就诊,如行动不便确实需要陪伴,仅限一位陪同人员;凡是进入医院及诊室人员均请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并主动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若未如实申报或隐瞒流行病学史,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来院就诊患者提前准备好健康码、行程码、流调信息)。
5.请按照医院规定有序就诊,保持社交距离,做到一人一诊室,未叫到号的患者请在诊室外耐心等候,请间隔就座。
6.建议患者通过“健康静安”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预约门诊方式就诊,合理安排来院时段,避免发生聚集现象。
7.医院实行单向流动,请遵照标识指引方向出入。
8.使用智能设备有障碍的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可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手工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
病区管理
1.住院患者探视管理:为保障住院患者安全,原则上非必要不探视。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探视的,探视人员需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探视。有中高风险旅居史、发热、无法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及行程码异常者不允许进入病房。每周一名家属探视一次,凭探视证探望时间为30分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16:00,请根据病区的安排错时探视。
2.住院患者陪护管理:原则上非必要不陪护。病情相对较轻、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患者原则上不允许陪护;确实因生活自理困难或病情需要的,每位住院患者只允许有一名固定的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凭身份证、陪护证明、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测量体温,查验 “健康码”、“行程码”后方可进入病区。陪护证明由病区护士长按规定发放和回收。
3.办理出入院手续的家属,请凭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核验行程码+健康码+询问旅居史后,方可进入病区办理。
4.陪护人员和探视人员在院期间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并在规定区域内活动,禁止跨病区走动、聚众聊天等。
5.未经医院允许,擅入病房探视,自负法律责任。
十、上海市静安区中医医院
上海市静安区中医医院要求,在进入院区前,请主动配合医院工作人员,核验行程码+健康码+测体温+询问旅行史,并全程佩戴好口罩,有序经过门诊预检后进入门诊区域就诊。
十一、静安区妇幼保健所
预约就诊
1.通过“静安妇幼”微信公众号预约,不接受现场加号
静安区妇幼保健所门诊实行分时段、全预约门诊就诊,请各位就诊者预先完成预约后再来院就诊。为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并避免您无效等待,敬请按照预约时间提前半小时来所等候就诊。
2.预约方式
关注“静安妇幼”微信公众号,服务→就诊指南→体检预约。
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门诊管理
1.进入医院时请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并主动出示身份证/医保卡、随申码及行程码并配合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若未如实申报或隐瞒流行病学史,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您在使用行程码网页版、微信小程序或APP中遇到网络错误等服务不稳定的情况,您仍然可以通过短信方式查询:发送短信CXMYD到所属运营商电信10001/移动10086/联通10010进行查询。
2.门诊就诊请尽量独立就诊,儿童或行动不便确实需要陪伴,仅限一位陪同人员;陪同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3.来院就诊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使用带有呼气阀的口罩;医院范围楼宇内请勿饮食;非必要情况请勿摘下口罩,并按规定将使用过的口罩丢弃在专用垃圾桶内(黄色医用),不得随意丢弃。
4.按照医院规定配合有序就诊,就诊时请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间隔就座。做到一人一诊室,未叫到号的患者请在诊室外耐心等候。
5.请您按照医院指示标识,从规定的出入口进入和离开医院。
6.触摸公共物品后请及时洗手。
(二)如患者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请主动、如实告知工作人员,并遵循医护人员建议,真实、完整地登记有关信息后,按照医院安排到指定地点就诊。
1.体温≥37.3℃(额温或腋温);
2.两周内曾经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或家属有中高风险接触史;
3.或2周内曾经接触过前述地区疑似或确诊患者;
4.或2周内密切接触中高风险地区以外地区的有发热、干咳、乏力、感冒等症状的患者,现在自身有类似症状;
5.身边人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6.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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