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户籍评分办法

导语 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公布。2023年标准分为72分。具体评分规则如下:

  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录2) 12分

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10005 北京工业大学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10008 北京科技大学 10274 上海海关学院
10010 北京化工大学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10013 北京邮电大学 10279 上海戏剧学院
10022 北京林业大学 10283 上海公安学院
10023 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 10285 苏州大学
10026 北京中医药大学 1028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10288 南京理工大学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10290 中国矿业大学
10033 中国传媒大学 10293 南京邮电大学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10294 河海大学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10295 江南大学
10040 外交学院 10298 南京林业大学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1030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10043 北京体育大学 10307 南京农业大学
10045 中央音乐学院 10312 南京医科大学
10046 中国音乐学院 10315 南京中医药大学
10047 中央美术学院 10316 中国药科大学
10048 中央戏剧学院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10355 中国美术学院
10054 华北电力大学 10357 安徽大学
10058 天津工业大学 10359 合肥工业大学
10062 天津医科大学 10386 福州大学
10063 天津中医药大学 10403 南昌大学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10425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10080 河北工业大学 10475 河南大学
10108 山西大学 1049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10112 太原理工大学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10126 内蒙古大学 10504 华中农业大学
10140 辽宁大学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0184 延边大学 10530 湘潭大学
10200 东北师范大学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10217 哈尔滨工程大学 10559 暨南大学
10224 东北农业大学 10564 华南农业大学
10225 东北林业大学 10570 广州医科大学
10252 上海理工大学 10572 广州中医药大学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10256 上海电力大学 10589 海南大学
10259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10593 广西大学
10262 上海健康医学院 10613 西南交通大学
10615 西南石油大学 80024 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
10616 成都理工大学 80025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
10626 四川农业大学 80028 中科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10633 成都中医药大学 80029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
10635 西南大学 80030 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80032 中科院化学研究所
10657 贵州大学 80033 中科院广州化学研究所
10694 西藏大学 80036 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
10697 西北大学 80037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1070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80038 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所
10710 长安大学 80039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物所
10718 陕西师范大学 80041 中科院过程工程所
10743 青海大学 80042 中科院生态环境中心
10749 宁夏大学 80043 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10759 石河子大学 80045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10856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80046 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
11047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80047 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
11413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80053 中科院兰州地质研究所
1141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80054 中科院古脊椎所
11415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80055 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
11458 上海电机学院 80057 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11646 宁波大学 80058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11833 上海杉达学院 80060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80061 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12044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80062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12050 上海商学院 80063 中科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
12799 上海建桥学院 80065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12914 上海兴伟学院 80068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13632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80069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13636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80070 遥感应用研究所
13893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80073 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
14325 南方科技大学 80074 中科院中国遥感卫星地面站
14430 中国科学院大学 80075 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14596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80076 中科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
80000 中共中央党校 80080 南京天文仪器研制中心
80002 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 80102 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
80005 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 80103 中科院动物研究所
80007 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 80104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
80008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80105 中科院植物研究所
80009 中科院高能物理所 80106 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80010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80107 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研究所
80012 中科院理论物理所 80108 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
80017 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80110 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
80018 中科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 80112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80020 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 80113 中科院微生物所
80021 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 80119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80023 中科院云南天文台 80121 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
80122 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 80164 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
80124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80165 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80125 中科院心理研究所 80166 中科院国家天文台乌鲁木齐天文站
80126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80167 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
80127 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所 80168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80128 中科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 80177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80129 中科院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80201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80132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 80402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80133 中科院沈阳计算技术所 82707 上海材料研究所
80135 中科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82717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
80136 中科院半导体所 82718 上海内燃机研究所
80137 中科院电子学所 82805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80139 中科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82818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80142 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82937 中国航空研究院640所
80144 中科院金属研究所 83009 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
80146 中科院自动化所 83285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
80147 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 83502 上海化工研究院
80148 中科院电工研究所 83901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80149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84002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
80150 中科院软件研究所 84505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80151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86206 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
80153 中科院成都计算机应用研究所 86207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
80155 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 86208 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
80156 中科院遗传发育所农业资源中心 86219 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
80158 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 87901 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
80159 中科院微电子研究所 87902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
80160 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89631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80162 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 91030 空军军医大学
80163 中科院南京天文仪器研制中心

  [其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本科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最高学历阶段在上海高校就读,可另加2分在沪学习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八级

  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 7分

  [本科毕业生专业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经认定的校级及以上级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国家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1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经认定的“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创芯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选拔赛及分组赛)奖项。申请人为跨校组队成员的,须对项目创新做出实质性贡献]

  ⑴ 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⑵ 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1分

  [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同类奖励取最高分;荣誉称号和竞赛获奖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 5分

  [申请落户的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 5分

  [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按相关政策执行。

  5.在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