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遭到经营者或服务者的侮辱、诽谤怎么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或者服务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了解商品的价格、产地、用途、性能、使用方法等,或者服务的内容、费用等,有权选择商品的品种或者服务的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某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某项服务等。经营者或者服务者应该主动、热情地接待消费者的询问,真实、明确地介绍商品和服务情况,并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如果经营者或者服务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合法要求加以拒绝,甚至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等人身攻击,这不仅仅是服务态度的问题,而且是对消费者权利的侵害。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了解商品的价格、产地、用途、性能、使用方法等,或者服务的内容、费用等,有权选择商品的品种或者服务的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某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某项服务等。经营者或者服务者应该主动、热情地接待消费者的询问,真实、明确地介绍商品和服务情况,并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如果经营者或者服务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合法要求加以拒绝,甚至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等人身攻击,这不仅仅是服务态度的问题,而且是对消费者权利的侵害。